路永強律師講解:什么是違法建筑?原來也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什么是違法建筑?拆除違法建筑是不是應當給予補償?很多企業主對自己的企業到底是不是違法建筑,自己的企業被拆除、被征收之后,到底應不應該獲得補償,自己心里面會有一些判斷。
首先需要定義一下什么才是違法建筑,違法建筑的定義是什么?在我們辦案過程當中,總結違法建筑的定義分為狹義的一個解釋和一個廣義的解釋。
違法建筑是指未經規劃土地主管部門批準,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構筑物。
違法建筑包括:(一)占用已規劃為公共場所、公共設施用地或公共綠化用地的建筑;(二)不按批準的設計圖紙施工的建筑;(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四)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建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轉讓興建的建筑;特區內城市化的居民委員會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農業用地非法轉讓興建的建筑;(五)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違反城市規劃或超過市政規定標準的建筑;(六)擅自改變工業廠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七)逾期未拆除的臨時建筑;(八)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其他建筑。
狹義的解釋就是沒有經過規劃部門的批準,沒有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其他臨時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進行建設、構筑物或建筑物的行為。
根據《城鄉規劃法》的相關規定,在城市城鎮規劃區內建筑、建設構筑物、建筑物管線的工程,必須辦理相關規劃許可手續。如果沒有辦理,就屬于違法建筑。這是一個狹義的解釋,也是法律意義上,嚴格意義上的違法建筑的解釋。
那么,廣義的解釋是什么呢?廣義的解釋除了包括上面的解釋之外,還包括違反《土地管理法》,未辦理用地手續,而在耕地上或其他農用地上進行建設住宅、廠房等非農設施的一些行為。這是廣義上也是通常咱們遇到比較多的。
一般多數的企業主反映接到的通知不僅是違反《城鄉規劃法》,還會寫道違反《土地管理法》,所以認定為是違法建筑。
違章建筑未必一定被拆除,也可能轉為合法建筑而永久存在。產生違章建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當事人的原因,也有行政機關的原因。而對于違章建筑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也不是唯一的,有沒收、限期拆除,也有罰款補辦手續的,而且沒收、限期拆除僅限于嚴重違反城市規劃的情形。
即使認定為違章建筑,也不是可以隨意拆除的,要依據法定程序辦事。第一步、先要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決定。第二步、進行催告。第三步、作出行政強制執行決定。第四步、實施行政強制拆除決定。第五步、對社會的不特定多數人,進行公告限期拆除。第六步、楹庭了解到只有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既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進行行政訴訟時,才能準備進行強制拆除。
由于歷史原因,可能會存在一些疑似違章建筑的房屋。是否需要拆除,拆除之后能否給予補償,要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在實踐中,違章建筑未必一定被拆除,也可能轉為合法建筑而永久存在。
我國無證房形成的原因極其復雜,所以無證房能否取得拆遷補償款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很多拆遷人在拆遷過程中一刀切不予補償的做法不可取。在此提醒廣大被拆遷人,如果自己的房屋沒有相應產權證應及時聘請律師進行維權,防止可能發生的法律風險。
如果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對安置補償有異議,可以怎么做呢?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決定、征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復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房子被強拆,要在知道強拆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難案件可免費分析。如果您沒有與該主管部門協商好補償條件,可以咨詢征地拆遷律師,或者請律師介入,運用法律知識與主管部門協商談判,爭取獲得公平、滿意的補償。
本文法律知識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議,如遇同類問題應當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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