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0萬遺產讓親兄妹撕破臉!立遺囑怎么才不出錯?
爭奪遺產事件時有所聞,無論是豪門家族,還是普通百姓,一談到錢,就是最能考驗人性的時刻。
留錢給子女,就等于真的愛護子女嗎?大多數的父母都認為,通過贈與、繼承來傳承資產,是照顧和疼愛下一代的方式。
然而,如果分配時稍有不公平,又或是遺言交代得不清不楚,反而會讓子女心生怨懟,甚至從原本的兄弟姐妹發生嫌隙,朝夕間就能反目成仇。
我曾遇到一位當事人,他找到我的時候十分焦慮,他已經和親妹妹因遺產爭奪問題鬧得不可開交。
據當事人講述,父親名下的房產市值2500萬,存款600萬。但問題出就出在,父親留下了兩份遺囑。
多年前,父親曾立有一份遺囑,根據遺囑內容,其名下的一套房產及全部財物均由當事人的妹妹繼承。
幾年后,父親在去世前重新訂立了一份遺囑,而根據這份遺囑的內容,父親對他與妹妹一視同仁,其房產資產均由兩人共同享有。
本來依照重新訂立的遺囑內容,雙方本可以共同處理父親的房產,可是卻在這里出了岔子!
當事人的妹妹咬定父親后立的遺囑無效,不認可父親后訂立的那一份遺囑內容,要求按照父親之前的遺囑內容繼承房產的全部所有權。
在訴訟過程中,妹妹先是提出自己的母親對于父親書寫后一份遺囑的事情并不知情,隨后又提出第二份遺囑為附條件繼承的遺囑,而當事人沒有盡到贍養義務等等。
用各種理由來表示哥哥不能繼承父親的遺產,只有自己才能繼承老父親的遺產。
面對對方各種說辭,我和辦案團隊通過提交視頻、見證書等多個證據,力證當事人的母親對于父親書寫后立遺囑的事宜是知情,并且同意的,并找到查明案件事實的關鍵視頻證據。
不負努力,法院最終判決按照后立遺囑對當事人父親財產進行分割,當事人與妹妹各繼承父親一半的遺產。
官司結束,可是關于親情、人性的疑問卻留在我們的腦海里了。
在這里,我不想討論人性的脆弱、親情的沉重。倒是想跟大家聊聊“遺囑”3100萬遺產讓親兄妹撕破臉!立遺囑怎么才不出錯?,畢竟本案中的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為什么最后還是鬧到對簿公堂呢?
根據家理律所發布的《2021年婚姻家事法律行業服務白皮書》數據顯示,2021年家理所有繼承相關的訴訟案件中,法定繼承糾紛案占比71.24%,遺囑繼承案件數量占比25.66%。
圖:2021年家理繼承相關訴訟案件各案由收案情況
遺囑,本是對死后財產處理的未雨綢繆,卻因為某些傳統觀念被忽略了其真正的價值。讓許多家庭在繼承財產的問題上,不得不面臨各種各樣的麻煩。
作為有效避免財產繼承糾紛的行之有效的方法,隨著近年來普法推廣的深入,設立遺囑已經被越來越多的國人所接受,不少老年人、中年人都愿意去接受這種形式來保障死后財產的合理分配,甚至不少90后也表示:遺囑是對自主選擇的最好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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