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繼承糾紛委托律師收費標準規定的律師費是多少?
一、廣州繼承糾紛委托律師收費標準規定的律師費是多少?
廣州繼承糾紛委托律師收費標準規定的律師費大約為3000到元,廣州市律師收費標準具體如下:
1、不涉及財產的民事、行政訴訟:3000到元/件
2、涉及財產的民事、行政訴訟收費標準:
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到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取:
5萬元(含5萬元)以下:免加收
5萬到10萬(含10萬元)收費標準8%
10萬到50萬(含50萬元)收費標準5%
50萬到100萬(含100萬元)收費標準4%
100萬到500萬(含500萬元)收費標準3%
500萬-1000萬(含1000萬元)收費標準2%
1000萬到5000萬(含5000萬元)收費標準1%
5000萬元以上收費標準0.5%
二、發生繼承糾紛怎么辦?
發生繼承糾紛可以采取協商、起訴等的方式處理。
1、自行協商
繼承糾紛發生后,相關當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礎上,通過互諒互讓,就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協商達成一個各繼承人都愿接受的協議,然后按協議分割遺產。協商雖然是在產生糾紛的當事人雙方之間進行,但也須遵循一定的原則:
(1)平等自愿原則。協商不是法定的解決民事糾紛的必經程序,所以,必須在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適用這種方式。再者,協商后達成的協議也必須是在雙方當事人都自愿的基礎上達成。
(2)合法原則。分清是非是協商解決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標準是繼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規定。經協商達成的協議本身也要合法,否則無效。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在協商處理繼承糾紛時,可以放棄自己的權利,對此不能按違法對待。
(3)不損害國家、社會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原則。當事人不得為達成協議,為了各自的利益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否則,這種協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護。
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有利于家庭成員之間的和睦團結,由協商解決完全基于有關當事人的自愿行為,因此處理后不會傷害彼此之間的親情,也有利于糾紛的迅速、徹底解決。由于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不需經過別人的調解,更無須訴諸法院,節省了當事人的人力、財力和時間。同時,由于協議是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的,因而能夠使糾紛得到徹底解決。
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群眾性組織。在發生繼承糾紛后,如有關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以民法典為依據,通過說服教育的方法來調解糾紛,促使當事人在自覺自愿的基礎上,互相諒解,互相讓步,達成協議。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議達成以后,各當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繼承糾紛發生后,經協商不成時,可以不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廣州繼承糾紛委托律師收費標準規定的律師費是多少?,達不成協議的,任何一方也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注意的是,繼承糾紛不能仲裁。因此,有關當事人之間因繼承發生糾紛后,不能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引發繼承糾紛的原因是多樣的,發生此類糾紛后委托委托律師事務所來處理,那么委托人需要遵守繼承糾紛委托律師收費標準,與律師事務所協商確定具體確定支付的律師費金額。若是不遵守此標準,可能會導致最終協商確定的律師費沒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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