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假離婚買的第二套房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假離婚買的第二套房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原因:

1、離婚,沒有真假一說,辦理了協議離婚就是法律意義上的離婚。

2、離婚協議上約定房產歸男方,則就是男方個人財產。因為雙方已經不是婚姻關系,所以談不上共同財產一說。

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一般夫妻假離婚買的第二套房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的,登記在誰的名字下他就能夠算的上是誰的財產了,并沒有太大差異。夫妻假離婚買的第二套房后來產生了爭議,彼此對房產歸屬有疑慮時,應該來科普華君網上做個咨詢問問專業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