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有親身體會的人會覺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待遇,比起城鎮職工來說,確實是比較低的,可是,我卻聽到有這樣一種說法,說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非常劃算的,怎么回事呢?今天我們就聊聊這個話題。

我國的養老保險,主要包括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這兩種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以及待遇計算方法,包括待遇領取的年齡條件,都是有所不同的。

我們先來說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

目前,我國大多數省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都有12個檔位標準,從每年100元、200元……到2000元不等。由于各省市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來增設繳費檔位,并且可以進行適時調整,所以各地繳費檔位并不相同,還是有一定差異的。從全國來說呢,最低繳費檔次為每年100元,部分地區最高繳費達到了5000元以上。也有個別地區達到每年9000元的繳費標準。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除了個人繳費,還有政府補貼繳費,具體補貼的標準每個地區也是不一樣,但基本原則是一樣的,就是個人選擇的繳費檔次越高,補貼標準也會越高。比如你選擇200元檔次,政府補貼30元,你選擇800元繳費檔次,政府補貼90元等等。

那為什么會有人覺得,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會更劃算呢,因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實行的是“完全個人賬戶制”,也就是說,個人所有繳費,以及政府補貼,全部都計入個人賬戶,并且按規定計算利息。

我們再來說一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待遇領取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領取條件是:一、繳費滿15年,二、年齡滿60歲,這里面不分男女,就是說無論男女,都需要年滿60歲才能領取待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待遇計算,與城鎮職工一樣,也是分兩部分,一部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待遇。

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就是將個人賬戶里的所有余額,包括個人累計繳納的養老金,和政府補貼的養老金,以及賬戶所產生的利息,按139個月來分期領取。如果沒有領完139個月本人去世了,個人賬戶上的余額是可以繼承的,如果領取完139個月后呢,個人賬戶沒有余額了,但是只要本人生命存續,那我們的養老金還會按照原來的標準,繼續由政府補貼支付,直至終身。

除了個人賬戶待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還有一部分“基礎養老金”待遇。這部分待遇完全是由政府補貼支付的,與自己的個人賬戶無關,這個標準是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的,但最低標準由國家統一確定。

有些地區還針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城鄉居民,適當增發一定數額的基礎養老金。比如,某市規定,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為150元/月,繳費滿15年后,每增加1年繳費,基礎養老金每月增加5元。

所以我們說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無論你怎么選擇,按照哪個檔位繳納,絕對不會吃虧。你的所有繳費,包括產生的利息,最終都是自己的,而且個人交得越多,ZF補貼也越多,如果個人壽命長,享受到的待遇總額也會遠遠高于自己的繳費。

這也就是一些人所說的,我國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其說是一項保險制度,不如說是一項社會福利制度,因為這個制度確實是非常劃算。

所以我也建議那些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抓緊時間參保,盡早享受到這項有利于提高個人生活質量和幸福指數的社會福利。

我是夏威夷的陽光,關注我,帶你了解更多的社保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