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解除合同中介費怎么算

1、二手房解除合同中介費的計算:

(1)、二手房買賣中介服務收費一般由合同雙方當事人通過合同約定來確定中介費;

(2)、沒有約定的,合同雙方當事人各承擔一半或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

(3)、買賣中介服務收費標準統一不超過2%。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條規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中介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中介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中介人的報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動的費用,由中介人負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條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但是,可以按照約定請求委托人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二、二手房買方毀約不買了怎么處理

二手房買方毀約不買了,賣方可以要求買方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方如果不按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的,賣方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1)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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