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二手房交定金時應該注意的事項

(1)定金條款并不具有強制性,它僅是指導性的,消費者可以依法自主決定是否訂立定金條款;

(2)應當在定金條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體情況;

(3)雖然已訂立了定金條款,但只有消費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預付款的區別,預付款就是預先支付,但預付款,不能適用定金的罰則;

(5)謹防有的賣房利用購房者缺乏相應的購房知識和經驗,在某些條款內容上設下陷阱,故意讓消費者違約;

(6)定金和訂金在法律上性質是不同的。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訂金則屬于預先支付的一部分價款,不具備擔保的性質,如果收取訂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約定,則交付訂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還訂金而不能要求雙倍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