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單元 化學方程式

這章雖然短,但中考化學能拿幾分,就看它了。

為什么?因為化學反應的所有信息,都可以在方程式里看到。

怎么看?那就請看正文吧:

注意:這單元很多定義,務必扣好對應的字眼。

一:理論依據:質量守恒定律

1. 含義: 我承認,入門來說,分的過于細了。但是,他們真的會這么考。

(1)參加化學反應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

(2)等于

(3)反應后生成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

2. 說明:

①適用于任何一個化學變化:就是所有

②“參加化學反應”是指反應掉的那一部分質量

A 不是各反應物質量的簡單相加

B 所給的反應物不一定都參加了化學反應。

③揭示的是“質量”守恒。別的都不算奧。

4記住“質量總和”。

A 不能丟掉任何一種反應物或生成物的質量,尤其是有氣體參加或生成的反應

3. 質量守恒的原因:

(1)化學反應的過程:就是反應物的分子破裂,原子重組為生成物的分子的過程

(2)化學反應前后:微觀角度

A 原子的種類沒有改變,

B 數目沒有曾減、

C 原子的質量沒有變化,

D 所以物質質量守恒。

4. 化學反應前后:宏觀角度

(1)反應物和生成物的總量不變;

(2)元素的種類不變;

(3)元素的質量不變;

5. 前面一至五單元要求掌握的化學方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