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自立遺囑還需要兄弟姐妹到場簽字才能辦理房產過戶?
【法律分析】以轉讓的方式轉讓房產,即按照交易程序以出售的方式轉讓房產。父母遺留的房產子女繼承方式是通過捐贈的方式轉讓所有權,即先對捐贈進行公證,再對房屋進行評估鑒定有沒有自立遺囑還需要兄弟姐妹到場簽字才能辦理房產過戶?,最后進行所有權轉讓。還有方式就是通過繼承方式來轉移房屋所有權,但這種情況需要發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況下,這種情況并不常見。如果沒有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分割房產和錢款,一般情況下,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應當均等。如繼承人之間存有異議、協商不成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特殊情況下,對生活困難且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盡主要扶養義務的繼承人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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