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商鋪成爛尾樓可停貸止損嗎
一、買的商鋪成爛尾樓可停貸止損嗎
1、購買的商鋪爛尾無法交付的,在一定的條件下,當事人可以停止償還貸款,減少自己的損失:
(1)、和銀行協商。當事人可以向銀行申請停貸,如果和銀行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協議書,暫時停止償還房貸。
(2)、解除房屋抵押貸款合同。購房者可以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后,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可以解除房屋抵押貸款合同。
2、法律依據:《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解除權人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第二十條 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
二、“爛尾樓”的成因及困境
(一) 項目建設資金鏈斷裂
多數“爛尾樓”的產生都源于建設資金的斷裂。資金鏈斷裂的原因多種多樣,比如開發商沒有做好融資準備、市場經濟環境起伏甚至涉嫌資金挪用等問題。
(二) 項目建設違反土地、規劃要求
爛尾項目普遍存在未批先建的情況。建設項目無法取得合法手續,造成不間斷的停復工,成本增加,社會資源浪費嚴重。
(三) 項目涉法涉訴、查封凍結
項目建設過程中,一方面,因開發商涉及債權債務糾紛,法院凍結銀行賬戶、查封在建樓盤,導致項目停工,無法繼續建設。另一方面,開發商融資出現問題,無法按期交房,產生大量與購房人之間的訴訟糾紛。
(四) 開發商內部經營困境
不少案例中,開發商均出現不同程度的決策困境,例如股東內部出現重大分歧,公司管理層涉嫌刑事案件被批捕等。
三、“爛尾樓”處置的三種措施介紹
針對“爛尾樓”問題,法定的處置方式有三種,分別是民事執行程序、破產清算程序和破產重整程序。
(一) 民事執行程序
民事執行程序是指法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對爛尾項目進行查封、拍賣,用拍賣價款清償申請執行人的一種程序。
由于爛尾項目一般問題較為嚴重,拍賣程序中,項目往往會被打折出售。同時,拍賣價款一般首先用于清償申請執行人。剩余價款則歸開發企業所有。在實踐中,最終往往是金融機構以及施工單位等債權人獲得清償,廣大購房業主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
(二) 破產清算程序
破產清算程序是指法院裁定企業進入破產程序,由管理人對企業進行接管,對破產財產進行調查,對破產債權進行確認,在法院的監督下,以開發公司的全部資產對全部債權人按照法定順位公平受償。
與民事執行程序相比,破產清算程序有以下不同。首先,開發公司進入破產程序后,查封凍結措施將自動解除。由管理人全面接管企業,調查資產,核查債權,追繳破產財產。其次,全體債權人將按照法定順序同比例獲得清償。
但同時,破產清算程序最終也需要通過拍賣等方式處置資產。因此爛尾項目的價值無法得到最大化的實現。在實踐中,包括購房業主在內的債權人受償比例較低。
購買的商鋪爛尾無法交付的,在一定的條件下,當事人可以停止償還貸款,減少自己的損失。例如和銀行協商停貸;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從而解除房屋抵押貸款合同停貸。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北京律師網咨詢債權債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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