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主監事會是指什么

1、業主監事會是指由全體業主共同推舉的部分業主所組成相關監督審查的組織。

2、一般業主監事會的主要職責是用來監督以及評價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3、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條 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第二百七十七條 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

二、物業公司與業主知情權糾紛規定有哪些

1、業主請求公布、查閱下列應當向業主公開的情況和資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

(2)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以及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及會議記錄;

(3)物業服務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況;

(4)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處分情況;

(5)其他應當向業主公開的情況和資料。

2、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1)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2)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4)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5)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6)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7)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8)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9)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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