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審員是怎么選出來的(人民陪審員一個月拿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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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審員是怎么選出來的
人民陪審員,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依法產生的、在法院的審判工作中,擔任與法官一樣的職責,負責對案件的案情的了解和處理的公民。權利義務 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權利。.
吉林省人民陪審員選舉辦法
一、人民陪審員的當選,依照《人民法院組織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二十三歲的公民,可以被選舉為人民陪審員,但是被剝奪過政治權利的人除外。二、人民陪審員的選舉,農村由人民公社和鎮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城市按選區由選民直接選舉。三、人民陪審員的名額,農村(含市轄郊區)可按每個社、鎮二至四名選舉,城市和縣城所在地的鎮可按人口的萬分之二至萬分之四選舉。具體名額,由基層人民法院和同級司法行政機關根據人口密度和審判工作實際需要,提出意見報同級人大常委會批準后分配。四、人民陪審員候選人名額應比當選人名額多半倍至一倍。
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的提名、選舉程序、投票辦法等,執行《選舉法》關于人民代表提名、選舉的各項規定。五、人民陪審員的任期,與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相同,可以連選連任。六、人民陪審員當選后,由縣、市(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給當選證書。七、人民陪審員在人民法院執行職務期間,由原單位照付工資。是農村社員和集體所有制單位職工的,由人民法院從業務經費中給以適當補助。八、國家干部、廠礦企事業職工,在人民法院執行職務期間,原單位應視為出勤,評獎金和評選先進工作(生產)者均不應受影響。九、人民陪審員的罷免。任何公民或者單位對違法亂紀或者嚴重失職的人民陪審員,都可以提出罷免的要求。
公民或者單位要求罷免人民陪審員時,可以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受理機關必須及時組織調查,并應聽取被指控的人民陪審員的申辯。
對人民陪審員的指控經查證屬實后,提交原選區或者原選舉單位罷免。十、人民陪審員的補選。人民陪審員在任期內因故出缺,由原選區或者原選舉單位補選。十一、《吉林省人民陪審員選舉辦法》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有關法律、法令、政令相抵觸者,以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令、政令為準。十二、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陪審團是怎么挑選的
大陸法系不存在陪審團的傳統。我國不存在陪審團,但是陪審員法規范陪審員的行為。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審判活動,受法律保護。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保障人民陪審員履行審判職責。人民陪審員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當依法保障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
第四條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審判活動,受法律保護。
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保障人民陪審員履行審判職責。
人民陪審員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當依法保障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
第五條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年滿二十八周歲;
(三)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擔任人民陪審員,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六條下列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
(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二)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三)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一)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公職的;
(三)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四)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五)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六)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第八條人民陪審員的名額,由基層人民法院根據審判案件的需要,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確定。
人民陪審員的名額數不低于本院法官數的三倍。
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
法律解析:
人民陪審員是各級人民法院設立人民陪審員工作指導小組,指導人民陪審員的管理工作。人民陪審員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審員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的日常管理工作。人民陪審員人事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政工部門負責。政工部門設立非常設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人民陪審員的人事管理工作。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管理部門。 法庭是莊重以及嚴肅的,任何人在法庭上面都是一律平等,而且法庭是有很多的程序以及規定,為了保障法庭的公正是會進行陪審團的設立,來進行監督,從而保障案件可以公平公正,同時也是為了更好的保障人們的利益。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2條規定:公民有依法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權利和義務。 人民陪審員依照本法產生,依法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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