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琿春林區基層法院審結了一起開設賭場刑事案件,被告人李某因犯開設賭場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案情回顧

家住琿春市的李某,以營利為目的,于2023年4月至2023年5月7日期間,假借開設游戲廳為由先后雇傭曹某、劉某等人,在琿春市林業城龍達金街一間租來的門市內非法開設賭場,利用監控設備辨別接待參賭人員的方式,設置具有上分退分賭博功能的電子游戲設備,組織王某、張某等人賭博;又于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16日期間,再次雇傭曹某,以經營動漫游戲廳為由在琿春市靖和街開設賭場,組織李某某、郎某、高某進行賭博活動。

法院通過庭審查明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實,因李某自愿認罪認罰,法院對其從寬處理,遂作出了上述判決。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官提醒

游戲怡情

賭博犯法

開設賭場更是違法!

賭博危害大,沉迷賭博者因一個“貪”字,參與賭博,往往會輸得血本無歸,甚至傾家蕩產,法官提醒廣大人民群眾要時刻保持清醒,不能為了滿足一時興趣貪欲,存在僥幸心理,走進賭場參與賭博活動。如果遇到了假借開設游戲廳為由,實際從事賭博活動的場所,請及時向警方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