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后方財務服務宗旨

幾個朋友,說搞就搞,錢雖然不是問題,但股權如何分配卻是一個大問題;怎么能讓大家伙都心滿意足且干勁十足呢?

光出錢不參與經營還好說;出錢又出力的該如何分配股權?

我們都明白商場如戰場,市場瞬息萬變,機會稍縱即逝;

如果初創公司不能在目標時間內活下來,那生存的幾率將大大降低,

如果公司發展得不到合適人才源源不斷的助力,那崛起的概率也是渺茫的;

話說回來,要做都是奔著做好去的,最次也不能傷了兄弟這么多年的感情!

作為初創企業,究竟該如何分配股權呢?

首先我們要明白一點;

公司本質上是人才驅動;資本不過是驅動人才的手段之一;

所以公司從創立之日就應該樹立以人為本,人才至上的理念;

股權也是由人才加資本組成;攤開來說:初創公司股權由資本,技術,資源,業績,四部分組成;初創公司的首要目標是活下去,股權布局自然首先考慮生存,

正常情況下:初創公司資本占比,資金大于業績大于資源大于技術;隨著企業的發展,資本股占比將逐漸下降;人才股占比將逐步上升;具體可以用評估折現或目標折現轉化為占比份額;

初創公司在盈虧平衡之前股份價值起到的激勵作用是比較低的,(沒得分紅嘛)現金價值明顯高于股份價值;股份分配一定是出錢拿股或完成崗位目標分股;其中崗位業績分股排位優先,

不同出資股份分配一般爭議不大,后期問題矛盾概率相對低一些;讓人頭疼的是出資一樣,有人參與經營有人不參與經營,這才讓人困惑!

比如ABCD四人都出資30萬合伙做生意,A創始人負責業績,B有資源,C負責技術,D不參與經營,那這個股份該怎么分才合理?

根據初創:資金大于業績大于資源大于技術;

根據行業評估:資金股60%,業績股20%,資源股10%,技術股10%

四人出資一樣,資金股為(30萬/120)*60%=15%

A的股份為15%+20%=35%

B的股份為15%+10%=25%

C的股份為15%+10%=25%

D的股份為15%

另外簽署股東合作協議或直接在章程中體現,約定同業禁止,時間內沒有完成目標,應得股份公積,其投票權歸完成目標者,都沒完成則歸D,公司沒有成功D有優先清償權;

一般初創公司也就兩個兩年計劃,第一個活下來,第二個發展起來,四年還沒活下來按說可以啟動止損了!

獨,會小會死;和,能大能贏;合伙做生意是對的,可以資源聚變,優勢互補;能夠實現一加一大于二的目的;但股權一定要認真研究,仔細考量,合理分配;不然現實中兄弟反目,朋友成仇的悲劇就很有可能在我們身上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