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訴訟手段是什么意思?(訴訟手段和非訴訟手段的區別)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進一步完善全過程訴源治理機制建設,提升全市訴源治理工作水平,全市全過程訴源治理現場推進會暨機制建設座談交流會在濱城區人民法院舉行,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朱慶林參加活動。
會前,與會人員實地觀摩了濱城區社會治理中心,聽取了工作人員的介紹并觀看了相關專題片,詳細了解了濱城區社會治理中心的硬件設施、功能布局和近年來濱城區社會治理相關成果。
在隨后召開的現場推進會上,朱慶林為活動致辭,市法院相關負責人通報了2023年1月份“一審民商事案件萬人成訟率”“無訟村居”工作開展情況,市司法局、人行濱州中心支行、濱城區法院等單位結合各自工作分別進行了發言。
會議指出,全市法院要深刻認識全過程訴源治理的重要意義,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進一步加大訴源治理力度,注重運用訴前檢察建議等非訴訟方式解決矛盾糾紛。要立足行政訴訟監督職能,將調解貫穿辦案始終,加大對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監督力度,增強監督的主動性、精準度和實效性,及時發現和糾正執法司法不規范問題和出現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要拓寬矛盾糾紛排查渠道,加大對矛盾易發重點行業的監督管理,加強資源整合與信息聯動,不斷提升參與、推動社會治理現代化的能力水平,在提升治理質效上持續擔當,為建設現代化富強濱州貢獻法治力量,為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作出應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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