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說常見“碰瓷”情形。

例一,車輛變道時“碰瓷”。

如果在變道過程中,別人正常行駛的車輛撞上了你的車,你也是全責或承擔主要責任。本案中的“嫌犯”,完全也是靠這一條行騙。

他在你變道時,突然提速沖過來,車頭撞上你的后側車門。

造成你影響了正常行駛的車輛的假象,要承擔主要責任,這種碰瓷者,一般都開著低調、經得起“折騰”的車。

碰瓷者往往會利用司機遇事怕麻煩的心理,借機敲詐。所以,一定要及時報警,千萬不要私了。并用相機拍照、錄像取證。

例二,挑選車主在違章的瞬間進行碰瓷。

人碰車受害對象多是女司機。

這類碰瓷者往往面容敦厚、老實、厚道,穿著很土。

往往選擇在高峰上下班時下手。

一般多選擇右轉車經過斑馬線時。

趁機提出“你給幾百塊錢我自己去看算了”之類的話。然后又隱晦地告訴你,如果不干,交警來了多半要罰你款、還要扣你分,因為你交通違法了。

千萬不要在現場輕易私了,要立即報案!

碰瓷者往往是團伙作案。

有混在圍觀人群中假裝調解的,還有負責放哨的。

當有人好心調解時,一定警惕。不要隨意聽從外人的勸解。并盡量拍照錄像,記下周圍的目擊證人。

例三,自行車、電動車碰機動車。

這類碰瓷者,一般多選擇車子準備停車靠邊時、準備在支線路口右拐駛入時、或者是在乘客準備下車開門時———他們會事先埋伏,然后騎車突然竄出,假裝沒發現左邊的汽車,一下子倒在汽車旁,很受傷、很痛苦地倒地幾分鐘,然后再上演老套路。

說什么“算啦,要趕時間啊,也不想敲詐啊”,反正你只要給個三五百,他們就會很“通情達理”地離開。

不管哪種情況,車主都要記住——及時報警。要冷靜,不要著急。

保留好現場證據,并留住或通過照相、錄像方式,記下目擊證人,不要私自移動現場。

如果確實遇到碰瓷的,即使到醫院也不會檢查出多嚴重的傷情來,所以不要害怕上醫院,上醫院往往對你有利。

安裝行車記錄儀十分重要。

無論是交通事故還是其他一些情況,都會幫助到你。保證有足夠的證據。

公檢法機關,

要有效宣傳,利用案例的警示、宣示功能,震懾違法犯罪;增強群眾辨識“碰瓷”犯罪能力,在遇到“碰瓷”時,善于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一 , “碰瓷”是行為人通過故意制造或者編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詐騙、敲詐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財物的行為。

二 , “碰瓷”行為主要分為兩類:

一類是詐騙類,即制造假象,采取欺騙、蒙蔽手段誘使被害人上當,從而獲取財物的情形,其突出特點是“騙”,主要涉及詐騙罪、保險詐騙罪、虛假訴訟罪。

另一類是敲詐勒索類,即不僅制造假象,而且對被害人或其近親屬以實施輕微暴力、軟暴力或者以揭露其違法違規行為、隱私、揚言侵害相要挾,從而獲取財物,其突出特點是“敲詐”,主要涉及敲詐勒索罪。

三 ,公安機關將強化偵查取證工作。

人民群眾遇到“碰瓷”,必須及時撥打“110”,及時報案。

公安接到此類案件的報案、控告、舉報后,應當立即指派民警趕到現場,及時制止違法犯罪,妥善保護案發現場,控制行為人。

通過調取案發現場監控視頻,收集在場證人證言,核查涉案人員、車輛信息等,全面收集證據,查清案件事實。

例如,對于偽造交通事故、偽造傷情的,可通過核查現場監控、傷情鑒定等予以甄別。同時,加強串并案工作,如對于行為人車輛存在多次事故記錄、理賠記錄等不符合常理的現象,將進行深入調查,發現存在違法犯罪事實的予以并案處理。

四 ,法院將依法嚴懲“碰瓷”犯罪。

“碰瓷”犯罪性質惡劣,依法可能觸犯詐騙、保險詐騙、虛假訴訟、敲詐勒索、搶劫、盜竊、搶奪、交通肇事等不同罪名。

五 ,檢察院要及時發現存在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督促偵查機關立案偵查,不讓犯罪分子為所欲為,肆意進行“碰瓷”違法犯罪。

在辦案中,嚴格區分“碰瓷”犯罪與民事糾紛、行政違法之間的界限,既防止出現“降格處理”,也防止打擊面過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