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正常工作或生活中,可能會因病或事故等造成身體的嚴重傷殘,以致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對于發生這種情況的單位職工或靈活就業人員,如果達到一定的年齡,繳費滿足規定年數的,是可以通過申請病退,提前享受退休待遇,以緩解病殘帶來的生活拮據等問題。

參保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人員病退政策

根據企業職工病退政策,無論是單位職工還是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如果能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就可以申請辦理病退:

1、因病或外因致殘,經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累計繳費年限(包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

3、男年滿50周歲及以上,女年滿45周歲及以上。

規定中的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正常情況下就是本人實際繳費年限合計數(不含斷繳年數),如果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各地建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前國家認可的未參保繳費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計算為累計繳費年限。其實“累計繳費15年”的規定也是正常退休的條件之一。

男年滿50周歲及以上,女年滿45周歲是病退的最早年齡,換句話說,職工病退最多可以比正常退休年齡(男60歲、女55歲)提前10年退休。而對于男超過50周歲、女超過45周歲,且累計繳費滿15年的,如果出現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情況發生,則隨時可以辦理病退。

哪些疾病和傷殘情況屬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根據原勞動保障部《關于印發<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準(試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8號)有關標準,所謂“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是指因損傷或疾病造成人體組織器官缺失、嚴重缺損、畸形或嚴重損害,致使傷病的組織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喪失或存在嚴重功能障礙。

從因病情況來說,如果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存在嚴重肢體癱或非肢體癱的中度運動障礙、完全性失語(啞巴)、長期重度呼吸困難、嚴重的心臟病、嚴重貧血、全胃切除或全結腸切除或小腸切除3/4、慢性重度肝功能損害、不可逆轉的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各種惡性腫瘤(含血液腫瘤)經綜合治療無效或術后復發、兩眼失明或幾乎失明、精神病和癡呆等狀況,則大概率屬于完全喪失能力情況。

只要符合以上兩種標準中的任意一種情況,就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如果鑒定結論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累計繳費滿15年,且在規定的年齡內,就可以申請辦理病退了。

病退的退休待遇怎么算?

實際上,病退的退休待遇與正常的退休待遇計算辦法沒有根本區別,有所區別就是提前10年或若干年辦理退休了,退休年齡變小了,以致累計繳費年限、養老金計發基數和個人賬戶養老的計發月數等三個涉及養老金待遇計發的參數與正常退休有所不同而已,而養老金的計發公式則沒有任何不同。

比如,正常60歲退休是2026年,今年提前5年病退,那么你的累計繳費年限因此比正常退休少5年;今年病退所依據的是今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而正常退休是5年后的養老金計發基數,今年的計發基數肯定比正常退休時候的低;今年病退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變成了170個月,而不是正常退休的139個月。

不過,因為參數的變化會導致病退待遇有所下降,好在提前退休后每年可以參加養老金調整,可以逐步彌補因病退帶來的部分損失。

文/華子


附:傷殘四級標準

定義: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或無生活自理障礙。

凡符合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四級。

1)中度智能損傷;

2)重度癲癇;

3)精神病性癥,經系統治療1年后仍缺乏社交能力者;

4)單肢癱肌力≤2級;

5)雙手部分肌癱肌力≤2級;

6)腦脊液漏伴有顱底骨缺損不能修復或反復手術失敗;

7)面部中度毀容;

8)全身瘢痕面積≥60%,四肢大關節中1個關節活動功能受限;

9)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輕度毀容;

10)雙拇指完全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11)一側手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部分功能喪失;

12)一側肘上缺失;

13)一側膝以下缺失,另一側前足缺失;

14)一側膝以上缺失;

15)一側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難;

16)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2或視野≤32%(或半徑≤20°);

17)一眼矯正視力<0.05,另眼矯正視力≤0.1;

18)雙眼矯正視力<0.1或視野≤32%(或半徑≤20°);

19)雙耳聽力損失≥91dB;

20)牙關緊閉或因食管狹窄只能進流食;

21)一側上頜骨缺損1/2,伴顏面部軟組織損傷>20cm2;

22)下頜骨缺損長6cm以上的區段,伴口腔、顏面軟組織損傷>20cm2;

23)雙側顳下頜關節骨性強直,完全不能張口;

24)面頰部洞穿性缺損>20cm2;

25)雙側完全性面癱;

26)一側全肺切除術;

27)雙側肺葉切除術;

28)肺葉切除后并胸廓成形術后;

29)肺葉切除并隆凸切除成形術后;

30)一側肺移植術;

31)心瓣膜置換術后;

32)心功能不全二級;

33)食管重建術后吻合口狹窄,僅能進流食者;

34)全胃切除;

35)胰頭、十二指腸切除;

36)小腸切除3/4;

37)小腸切除2/3,包括回盲部切除;

38)全結腸、直腸、肛門切除,回腸造瘺;

39)外傷后肛門排便重度障礙或失禁;

40)肝切除2/3;

41)肝切除1/2,肝功能輕度損害;

42)膽道損傷致肝功能中度損害;

43)甲狀腺功能重度損害;

44)腎修補術后,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45)輸尿管修補術后,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46)永久性膀胱造瘺;

47)重度排尿障礙;

48)神經原性膀胱,殘余尿≥50mL;

49)雙側腎上腺缺損;

50)塵肺貳期;

51)塵肺壹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或中度低氧血癥;

52)塵肺壹期伴活動性肺結核;

53)病態竇房結綜合征(需安裝起搏器者);

54)腎上腺皮質功能明顯減退;

55)放射性損傷致免疫功能明顯減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