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但現實中卻有不少當事人就是能完美地錯過,包括上訴期和上訴費的提交。這種簡單問題忽略了,但結果很完蛋,分別論述:

1、上訴期

上訴期是從你收到一審裁判文書的那天起開始算,裁定是10天,判決書是15天,而且算上周六周天,所以一定注意。但最好的就從裁判作出,即文書最后落款日期開始計算,這樣最保險。而且這個上訴,一定要是法院收到上訴狀,這樣才保險。網上上訴這種,提交上了,萬一因為材料不全返回來了,再提交,這樣就有風險。一定注意上訴期,你看10天-15天是挺長的,但上訴狀不好寫的,寫完才能上訴,這是上訴必備的法律文書。所以這個時間并不長,想上訴的不要錯過。

2、上訴費

原告起訴,需要交給一審法院訴訟費,上訴則上訴人(原告或被告,或原告和被告都上訴了…)需要交給二審法院上訴費。訴訟費和上訴費的數額計算大致一樣,都是交給法院的錢,相當于法院審理的辛苦費和成本費……想上訴的盡量在上訴期內提交,總之盡快,不要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