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權法的基本原則(三個且僅有三個)

1、物權法定原則。(沒什么好解釋的)

2、物權客體特定原則,即一物一權原則。

3、物權公示公信原則。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千萬不要把物權法的特征,效用等等混進來,干擾原則。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則(三個)

1、合法原則。

2、合理原則,即實質合法原則。

3、行政應急性原則。(注意應急性原則適用的條件)

三、民法基本原則(7個)

1、誠實信用原則。

2、權益保護原則。

3、公平原則。

4、符合公序良俗原則。

5、意思自治原則。

6、生態保護原則。

7、平等原則。

一定要注意,民法原則中沒有法定原則,回憶的過程中漏掉誠實信用原則,如果你來默寫,會漏掉哪個呢?試一試吧,看似簡單,卻絕對坑人的小陰溝,翻船可能性極大。

怕什么真理無窮,進一寸有進一寸的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