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什么時候做好,有期限嗎(傷殘鑒定什么時候做合適)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當事人不能夠把握做傷殘鑒定的時間,導致傷殘鑒定結論在訴訟賠償中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受到傷害,傷殘鑒定應該什么時候做?
01什么是傷殘鑒定
傷殘鑒定是為了科學量化受害人因遭受各種形式的損害造成身體器官缺損、功能障礙和心理障礙,進而導致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的喪失程度。
為了解決社會生活實踐中的不同需求,由有鑒定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依據相關的規定對受害人的傷殘程度做的鑒定結論。
02傷殘鑒定的內容
?? 1.損傷程度鑒定
即輕傷、重傷、輕微傷鑒定或稱傷情鑒定。
?? 2.傷殘程度鑒定
包括i級傷殘至x級傷殘(工傷事故稱為一級傷殘至十級傷殘,程度由重到輕)。
?? 3.因果關系鑒定
指損傷與疾病的關系鑒定。
?? 4.損傷后誤工時間的審查
損傷后休息時間長短的合理性判斷。
?? 5.護理依賴程度鑒定、醫療依賴程度鑒定
損傷致殘后對護理及醫療的依賴情況判斷。
?? 6.致傷物推斷或損傷機理分析
從損傷形態推測致傷物或分析損傷形成機理。
03傷殘鑒定應該什么時候做?
傷殘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治療終結是指臨床醫學一般所認可的損傷后病理變化經臨床治療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復并維持穩定的時期。
如果在治療終結前進行鑒定,此時尚未治療終結,對治療終結后,受害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影響,是否能完好如初,尚無法判斷,根據此時受害人的傷情做出的評價是不客觀的,無法反映、體現治療終結后的情況。
內固定不宜取出的,出具內固定不宜取出的醫療證明,不需把內固定取出,直接進行傷殘等級鑒定。
綜上所述,對于普通的骨折傷殘情況,一般在3~6個月后做傷殘鑒定,由于每個人受傷部位、治療狀況不同,具體的鑒定時間也有所區別。
但遲遲不去做傷殘鑒定可能就會讓本來符合自身傷殘的傷殘等級評定時不準確,甚至評定不上傷殘等級。所以,遭遇交通事故后,大部分的傷殘情況還是應該越早做鑒定越好。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