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不交企業所得稅和殘保金,但是要按經營所得去交個稅,個體工商戶也分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但是大部分都是小規模,比如我們路邊的日用百貨,水果店,蛋糕店等。

有核定征收和查賬征收,現在大多都被審批為查賬征收,查賬征收和我們公司的企業申報基本上是一樣的,平時申報的稅種有增值稅,附加稅還有個稅。

他們也可以申請一般納稅人,只不過相應的優惠政策就享受不到了,(小規模季度收入不超過我45萬的免征增值稅,附加稅,有代開專票的除外)。12個月累計銷售額500萬以上強制升級一般納稅人,也可自愿成為一般納稅人,可咨詢當地稅務局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免征不是不申報,該申報的還是需要申報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自然人從事工商經營,經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按照現行政策規定,個體工商戶有以下財稅特征:

一、個體工商戶的投資人要承擔無限責任

二、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范圍沒有特殊限制

三、個體工商戶可以不開設銀行賬戶

四、個體工商戶無法轉讓、不能對外投資

五、哪些支出不能在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前扣除?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①個人所得稅稅款;

②稅收滯納金;

③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④不符合扣除規定的捐贈支出;

⑤贊助支出;

⑥用于個人和家庭的支出;

①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⑧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準扣除的支出。

政策依據:《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