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個朋友跑來問我,就是說他們兩個朋友準備合伙開一個店。就是問一下,他們兩個人的股權,怎么分配比較合適?我給出的建議就是,千萬不能評分股權。最起碼也要一個占51%,另一個占49%。我的意見很明確,一定是一個人為主,而不能兩個人都做主。

其實像這樣的問題,我們也是深有感受。兩個朋友合伙做生意,本來是想通過兩個人的努力,把他們共同的事業做好。

但是,一旦店面開始運營以后,不合理的股權設置,反而限制了公司的發展。所以,為了避免這樣的問題發生,在合伙開始的時候,一定要通過書面協議的形式明晚下面。

合伙做生意的原則是什么?

1、主次分明

一般的情況下,兩個人合伙做生意,肯定是兩個人共同出資,一個人經營。在這樣的情況下,肯定是按照誰出資多,誰占的股份多。這樣的情況下,一般是實際參與經營的股東,占據大股東的位置。

如果兩個人都參與實際經營的情況下,就需要注意了。不能說兩個人共同做主,就要把股權平均分配。

我們雖然可以保證在短時間內沒有分歧,但是時間久了,在一些事情的意見上面,肯定會出現變化的。如果你們的股權都是一樣的多,一單意見出現不合的時候,誰還能做主。我們為了防止這樣的事情發生,兩個人合伙做生意,一定要做到主次分明。

像三七、四六都是可以的。其實股份誰多誰少,都是無所謂的。關鍵還是不能給公司后期的經營,制造無法解決的困難。

2、責任分明

合伙做生意,最怕的就是兩個人有的時候什么都管。多頭領導對于公司的發展只有害處,沒有一點益處。

如果兩個人的目標一致,這樣的情況相對還好一些。如果兩個合伙人的意見相左,就會導致,公司的員工不知道,根本不知道應該聽說的指揮。為了防止這樣的事情發生,在公司運行之前,一定要把各自負責的事情分配好。

只有這樣的組織形式,才能使公司管理人員的責任分明。這樣也能,更好的為公司的發展提供助力。一個好的公司好的組織結構,才能發揮公司潛在的力量。

3、公私分明

合伙做生意,股權要提前分配好。就是公司的財務事項,也要梳理清晰。不管什么事一旦和錢有關系,我們就需要慎之又慎。

合伙做生意,在一開始的時候,就要做到公私分明。為了公司花的費用,就需要公司來承擔。不能感覺無所謂,公司的合伙人就把自己的錢和公司的錢混在一起。

一開始的時候,大家都想著為了公司的發展,自己付出一些無所謂。我們要知道,時間長了,相關的錢就會積少成多了。這樣的情況下,就會感覺自己的付出更多一些。人們之間的關系發生變化,其實就是一些小事慢慢積累起來的。

公私分明,不是我們把錢看得太重要。而是,即使親兄弟,也要明算賬。這樣才能是公司發展得越來越好。

股權可以和投票權分離

股權分配時候,也可以選擇AB股的形式。就是說把公司股權的收益權和投票權進行分離。這樣的情況下,創始人即使只占有較少的股權也能實現控制公司的目的。

AB股的形式,在國內很多獨角獸公司都在使用。畢竟,公司創業的過程中,需要進行多輪的融資。

比方說,5個人的股權都是20%,但是他們的投票權卻不同。其中一個人一股的投票權是10票,而其他人一股的投票權是1票。

這樣即使把股權進行了平均分配,由于投票權不同,其中一個人也可以絕對的控制公司。這樣也能使公司的各項業務有序地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