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見證書和公證書的區別(律師見證書和公證書的差別)
不少人以為律師見證就是公證。在生活中,這兩者被廣泛運用。兩者在性質上、使用范圍和使用效力上都大有不同。本文從律師見證和公證的概念,以及各自的特征上,闡釋兩者的差別。
一、公證和律師見證概念不同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公證制度是國家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國家預防糾紛、維護法制、鞏固法律秩序的一種司法手段。公證機構的證明活動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訴訟活動不同。前者是 在發生民事爭議之前,對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給予認可,借以防止糾紛,減少訴訟。它不能為當事人解決爭議;而人民法院的訴訟活動,則是在發生民事權益糾紛并由當事人起訴之后進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決。
律師見證,是指律師事務所接受當事人的委托或申請,指派具有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并有律師執業證書的律師, 以律師事務所和見證律師的名義,就有關的法律行為或法律事實的真實性謹慎審查證明的一種律師非訴訟業務活動。目的是見證某一法律行為或法律事實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合同見證要查明當事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確定意思表示要真實、明確,無欺詐、脅迫、乘人之危和重大誤解的情形。律師見證必須堅持在法律事實或法律行為發生時親眼所見的原則。對于已經發生或者將要發生的事情,律師都不能見證
二、公證與律師見證的差別
比較公證和律師見證各自的特征,我們可以發現其主要區別所在:
1、行為的主體不同,前者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證明機構,后者是以營利為目的的律師事務所。
2、行為的依據不同,前者是基于法律的規定和當事人的申請(二者缺一不可),而后者是基于當事人的委托和雙方的自愿(二者缺一不可);
3、適用的范圍不同,前者適用的范圍有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而后者適用的范圍沒有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一般來說只要是法律法規沒有禁止的事項都是可以見證的。
4、效力不同,盡管兩者都是起證明作用的,但前者的證明效力比后者強。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律師見證與公證的概念以及兩者的區別。律師見證和公證兩者各有所長,律師見證具有很強的靈活性,但使用范圍有限,公證在效力上又強于律師見證,建議大家可以根據不同情況選擇不同的證明方式。涉外律師公證網是一家專業辦理公司公證、學歷認證、婚姻財產公證等律師公證認證以及中國駐外 使領 館認證和各國駐華 使館 認證的資深機構。歡迎您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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