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發生后,各方對事故損失的賠償承擔比例,要依據事故責任確定。

因此,交通事故認定書,涉及到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切身利益,也是法院判定交通事故中民事賠償責任劃分的重要依據。

那么,如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該怎么辦?

ONE.

對事故認定書不服,可以提出復核申請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在《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是否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可否納入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意見》中答復: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證據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不屬于具體行政行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牽連的民事賠償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由此可見,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中的責任認定不服時,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根據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146號令)第七十一條規定: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但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的,可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TWO.

應什么時候提交復核申請?

當事人應該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要注意的是,超過三日,復核是不會受理的,且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THREE.

應向哪個部門提交復核申請?

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可以直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

同時,根據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146號令)第七十五條規定:

受理復核申請后,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受理當事人復核申請的有關情況告知相關人民法院。

審查期間,就算當事人起訴,復核程序正常進行,交警部門將受理當事人復核申請的有關情況告知受案的人民法院。

FOUR.

提交復核申請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提交復核申請,一般需要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道路交通事故證明、復核申請書、當事人身份證明以及主要證據材料。

根據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146號令)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后,可以查閱、復制、摘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材料,但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復制的證據材料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處理專用章。”

復核申請書應該寫清楚復核請求、理由和主要的證據。因此,可以依據規定申請復印交通事故卷宗,例如現場圖、勘察筆錄、當事人陳述筆錄、現場視頻;也可以提供現場路況拍攝照片,車輛進入事發道路起點的交通標志、標線。

同時,申請復核圍繞以下要點論證:

1)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

2)法律是否正確、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4)出具交通事故證明是否符合規定。

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形式,但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意見。

FIVE.

超出復核期限不被受理,怎么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規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人民法院應依法審查并確認其相應的證明力,但有相反證據推翻的除外。

如果當事人能夠在庭審中拿出足以推翻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證據,法院即可作出不予采信交管部門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認定結論,進而重新確定各方當事人的責任比例。

因此,當超出復核期限不被受理時,可以收集相關有利于自己的證人、證據、視頻監控等,提交法院。

復核機會僅有一次,是否有必要申請復核?如何申請復核?是否有較為充足的證據材料?復核成功的機率多大?在依據事實情況具體分析前,不可輕易提交復核申請。

且在提交復核申請的過程中,需要涉及專業知識較多,流程繁瑣,還是建議咨詢專業人士后再做復核申請,以確保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