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實際中發生的各種糾紛,簽訂合同時注意以下幾點!!!

1、要注意核實對方身份,如果對方是個人的,必須要保存對方的身份證復印件,如果對方是公司的,必須保存對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注意授權,合同應當由有授權的人員簽署,并加蓋公司印章。

3、明確合同價格是否含稅。

如果合同價格沒有約定是否含稅,通常理解是含稅價。因此合同價格必須約定是否含稅。

4、指定收貨人。

如果我方是要送貨給對方的,最好在合同中約定對方有權收貨的人員。

因為在交易過程中,在發生爭議時,對方往往有可能否認收到貨物,

這時送貨的一方必須證明貨物已經送達,如果對方否認簽收貨物人的身份,

送貨人將陷于被動。如果在合同中約定了指定的收貨人,這一問題就可以避免。

5、在合同中約定盡量多的聯系方式,包括電子郵箱等。

合同履行過程中的聯絡過程往往通過電子郵件來傳輸,電子郵箱是虛擬的地址,

要證明電子郵件的真實出處有很大難度。因此在合同中對雙方的電子郵箱進行約定,對證明雙方的真實意思聯絡很有幫助。

6、指定收款賬戶。

有時收款賬戶可能與公司的賬戶不一致,這時在合同中約定收款賬戶,可以避免轉賬付款的爭議。

7、約定對方違約時的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對方違約時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果某項違約情況較復雜時,違約責任條款可以詳細約定損失的計算方法及標準。

8、約定訴訟管轄法院。

訴訟管轄法院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向哪個法院起訴。

原則上,要到對方(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這對起訴方而言不是特別有利。

合同可以選擇“合同的任何一方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等與合同有著相應聯系的法院作為訴訟管轄法院。

如果能夠將訴訟管轄法院約定為自己所在地法院可以減輕自己訴訟過程中的壓力。

但是管轄法院的約定必須明確具體,不能違背法律的規定,否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