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滯納金怎么算滯納金增值稅(增值稅滯納金怎么算滯納金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期限繳納稅款外,從滯納稅款至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十五條 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時間,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者解繳稅款之日止。
一、稅收滯納金起算時間如何確定?
根據征管法及實施細則規定,滯納金的起算時間是申報納稅期截止之日的次日。
各個稅種應按照稅法規定的申報納稅期限進行申報繳稅,若到申報納稅期限截止還未繳納稅款的話,則從次日開始計算滯納金。例如根據規定,增值稅2023年1月申報納稅期限為1月1日-20日,如果滯納的話,則從1月21日起開始計算滯納金。
國家稅務總局每年都會發布通知,明確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后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3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建議大家及時關注當月或當季的申報納稅期限。
同時也應當注意一些比較特殊的申報納稅期限,以免形成滯納。
常見稅種申報納稅期限如下:
1、增值稅: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一般納稅人按月進行申報納稅,小規模納稅人原則上實行按季申報納稅,也可以選擇按月申報。
2、消費稅: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一般納稅人按月進行申報納稅,小規模納稅人實行按季申報納稅。
3、企業所得稅:(1)月(季)度申報:預繳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2)年度申報: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3)清算申報: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企業應當在辦理注銷登記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稅務機關申報并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4、個人所得稅:(1)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2)取得經營所得,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3)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繳納稅款;(4)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5)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申報納稅;(6)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申報納稅;(7)納稅人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的,應當在注銷中國戶籍前辦理稅款清算;(8)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
5、車輛購置稅:(1)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購買之日(指《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者其他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起60日內申報納稅;(2)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進口之日(指《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或者其他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起60日內申報納稅;(3)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取得之日(指合同、法律文書或者其他有效憑證的生效或者開具日期)起60日內申報納稅;(4)免稅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其免稅條件消失的,納稅人應在免稅條件消失之日起6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重新申報納稅。
6、煙葉稅:納稅人應當于納稅義務發生月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并繳納稅款。
7、環境保護稅:(1)納稅人按季申報繳納的,應當自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2)納稅人按次申報繳納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
8、耕地占用稅: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繳納耕地占用稅。
9、契稅:納稅人應當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前申報繳納契稅。(《契稅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二、稅收滯納金的截止之日
稅收滯納金截止之日是實際繳納或解繳稅款之日。已辦理財稅庫銀的納稅人,在實時扣稅當日為截止之日;未開通財稅庫銀的納稅人,持《稅收繳款書》到銀行辦理繳稅的當日為截止之日。實踐中,還存在一些特殊情形。
1、留抵抵欠、以退抵欠
留抵抵欠,是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既欠繳增值稅,又有增值稅留抵稅額的,對納稅人因銷項稅額小于進項稅額而產生期末留抵稅額的,應以期末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留抵稅額不僅可以抵減自主申報產生的欠稅,也可以抵減查補稅款欠稅。
通過留抵抵欠方式繳納稅款的,已清欠稅款的滯納金的截止日期為主管稅務機關填開《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通知書》的當天。
以退抵欠,是稅務機關計算確定納稅人應納稅義務的一項稅款結算制度,是指納稅人既有應退稅款又有欠繳稅款的,可以應退稅款和利息抵扣欠繳稅款。此種方式下,應按填開《應退稅款抵扣欠繳稅款通知書》的日期作為計算欠繳稅款的滯納金的截止日期。
2、企業破產清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收征管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8號)第四條規定,企業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的,企業所欠稅款、滯納金、罰款,以及因特別納稅調整產生的利息,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之日為截止日計算確定。
3、查補預繳稅款
在稅務稽查中,大部分案件檢查期限都較長,為避免產生過多滯納金,企業可以預繳一部分稅款,此時,滯納金的截止日期為預繳稅款之日。若最終查補稅款超過預繳稅款,則只對差額部分加收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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