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跟大家討論一個比較有趣的話題,是關于動物的法律法規。

人類的法律都進行了幾千年了,從最初的摩西五經,漢漠拉比法典到現如今,各式各樣關于人類的法律法現是層出不窮,琳瑯滿目,豐豐富富。

我國從建國之初擁有了第一部法律憲法,到如今已經經歷了70年了。其中關于人類的法律也是應由盡有。

動物和人類都是大自然的不可或缺的產物。學過自然科學的人都知道人和動物一起生存在這個地球大家庭里面,是息息相關的共同體,要互相和睦共處,而不能夠不和諧的逆性對待。

可是人類因為長期的獵奇心理和不健康的心態造成了對動物的虐殺,虐待,不保護,漠視不關心加上大自然的變化和山林河流等野生動物棲息地的破壞,造成了大量的野生動物無法繼續繁殖,瀕臨滅絕,能夠繁殖也生存下來的,卻在不斷的被捕殺,數量逐年的遞減。

人類常期的犯罪和不悔改致使現在的人類為過去所做的一切,一直在不斷的付出慘重的代價,包括這一次全世界范圍內的疫情在內已經慘無人道了!

因為科學家找到了這個新冠肺炎病毒溯源之后,揭示了這個疫情的根源,其來源主要是由于人類不斷的捕殺野生動物,并且接觸和食用野生動物才導致罪惡的結果。因此我們不得不重新審視人類的行為,人類的行為真的是罄竹難書了。對于和人類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動物們來說,真的是噩夢連連。

而我國政府為了保護野生動物。在1988年11月8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修訂通過一部法律,也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自1989年3月1日起實行。

在經過了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1次會議,第1次修正。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的第2次修正,和2023年7月2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訂。

關于人類的罪惡不斷的出現,不斷的影響的整個野生動物的生存空間。據很多的報道和募集證據表明,很多人大量的長期的捕殺捕獵,并且還走私出售轉讓冰凍的野生動物,還有很多的大量的動物被捕殺被吃掉,人類已經成為了野生動物的第一傷手。

由于濫食野生動物已經嚴重威脅到公共衛生安全,社會各方面,對此的反應極其強烈,在2023年的2月10日,記者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獲悉,法工委已經部署了啟動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修改工作,擬將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增加列入常委會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并加快動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進程。

修改的內容包括

將第7條中的林業修改為林業草原。 將第35條第2款中的依法實施進出境檢疫,海關憑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檢疫證明,按照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修改為海關依法實施進出境檢疫,憑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檢疫證明按照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將第37條第1款中的依法實施進境檢疫。

4.將第48條第49條第51條中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修改為市 場監督管理部門。

刪去第52條中的檢驗檢疫。

法律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

第三章 野生動物管理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法律全文

1988年11月8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次會議通過,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1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決定,第1次修正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11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0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2次修正

2023年7月2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1次會議修訂,根據2023年10月26日第13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6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法等15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等等相關內容在此不再列舉。

在第5章附則第58條寫到:本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內容中和法律相關的內容摘自頭條百科,有興趣的朋友們可以去具體的看一下法律條文。

這里僅以此文提醒廣大的條友們。關注公益熱心公益。愛護動物,莫吃野生動物,以免害人害己。切記切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