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刑是管制是指對犯罪分子不實行關押,依法實行社區矯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罰方法。

管制與緩刑的區別如下:

(一)法律屬性不同。

(二)司法實踐不同。

(三)技術層面不同。

(四)適用后果不同。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罪犯在服刑期間又犯罪的,或者發現了判決的時候所沒有發現的罪行,由執行機關移送人民檢察院處理。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應當依法予以減刑、假釋的時候,由執行機關提出建議書,報請人民法院審核裁定,并將建議書副本抄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