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察院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用法律(2009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審2009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審察院第十一審察委審刑事案件具體用法律的若干第一條制他人信用卡、將他人信用卡信息料寫入磁條介、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造信用卡造金融票罪定罪造金融票罪定罪造的信用卡內(nèi)存款余、透支萬元以上不100萬元的;造空白信用卡50(四)其他情重的情形。造信用卡25檢以上的;造的信用卡內(nèi)存款余、透支100萬元以上的;造空白信用卡250檢以上的;本條所稱信用卡內(nèi)存款余、透支高存款余、可透支第二條明知是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10(一)明知是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10檢以上的;(二)明知是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100檢以上的;(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0檢以上的;信用卡10檢以上的;他人提供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的信用卡10檢以上的。、士兵、港澳居民往來內(nèi)地通行、臺灣居民來往大通行第三條竊取、收、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料,足以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行交易,及信用卡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二款的定,以竊取、收、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及信用卡第四條信用卡申人制作、提供虛假的狀況、收入、位、人民體印章罪定罪以提供虛假明文件罪和出具明文件重大失罪定罪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行信用卡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三)所稱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端等使用的;(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一)明知沒有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二)肆意霍透支的金,無法(三)透支后逃匿、改系方式,逃避行催收的;(六)其他非法占有金,拒不第七條反國家定,使用端機具(POS當依據(jù)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定,以非法罪定罪究刑事任的關(guān)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doc,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定,以信用卡罪定罪量刑準依照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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