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偷稅漏稅怎么處罰(公司偷稅漏稅怎么處罰?)
雖然說涉及企業稅務問題方面的監管是十分嚴格而全面的,然而,依然有不少的公司都在以做假賬的形式來為自己謀取非法的利益,但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假如事情被查了出來,公司偷稅漏稅要面臨哪些相應的法律后果呢?
公司偷稅漏稅有如下幾種處罰,首先,由稅務機關向公司追繳不繳或者是少繳納的稅額,以及相應的滯納金。再者是并處不繳納或者是少繳納了的稅款的至少50%以上,5倍以下數額的罰款。再者就是如果已經構成了犯罪,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為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納稅人偷稅,則要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50%以上、5倍以下數額的罰款。
我們說到公司的法律后果,其實要了解的還是公司的經營者。根據法律規定,我們常說的偷稅漏稅被定義為逃稅罪。而一旦企業逃稅到一定數額,達到了逃稅罪的量刑標準,企業老板是不是就要進去坐牢了呢?其實,這是要看具體情況的。
主要是由于,根據我國的相應法律規定,當一個企業,由于偷稅漏稅問題,在五年之內第一次被稅務機關核實到這樣的情況,企業如果在規定時間里及時繳納了應補齊的稅款、罰款、滯納金,則不再追究企業的刑事責任,因此,也就不太可能因此而入獄。主要是除了應繳納的稅款以外,相應的罰款、滯納金疊加起來,對于公司而言,是一筆不小的費用與額外的負擔,而出現怎樣的情況則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比如說,在5年之內就受到稅務機關的第二次處罰,也就是再度有偷稅漏稅行為,那么在第二次又出現逃稅的情況下,很有可能就要被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而在第二次被稅務機關處罰的時候,也會被要求在固定期限之內,及時地繳納稅款、罰款以及滯納金,通常都是從重處罰的。假如到了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仍然不去繳納,就要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再者,偷稅漏稅應當被判多少年呢?刑事責任要看公司的逃稅額度,即占公司應繳納稅款額度的百分比。打個比方,如果是說,當一所公司逃稅的金額在1萬元以上,占公司全年應納稅額的10%以上,那么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低于10%則不屬于刑事犯罪的范圍。而如果逃稅的數額巨大,已經超出了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可能要面臨的是3-7年的有期徒刑,同時,罰金是不能免的。
在此,還要給大家提個醒。有不少公司都習慣用個人的微信、支付寶的收付款功能發放工資,其實呢,雖說倒也便捷簡單,但不使用對公賬戶就一定存在很大的稅務風險。有案例顯示,有老板用自己的微信、支付寶收款上千萬元,而又多次地提取到了其個人的賬戶之中,這就是涉嫌偷稅、逃稅的行為。而后,又要求他補進行補稅,并予以處罰。私戶收錢不納稅,老板被判逃稅罪。也有很多老板,不懂公司收款要走對公賬戶,經常會用個人賬戶收取客戶的款項,甚至直接用自己員工微信、支付寶來收客戶的款項,老板還自作聰明地只依照自己公戶上的盈余來繳稅。最后呢,老板和財務人員雙雙被判刑,不止判刑,還有巨額罰款。銀行與稅務的信息是共享的,如果公司出現了這類巨額轉賬,或者是異常的轉賬行為,都是能被及時發現的,所以奉勸各大公司,不要做出這種錯誤的行為。
那么,如果一家公司出現偷稅漏稅的行為,老板跟法人并不是一個人,這種情況下,作為企業的法人需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呢?首先,要看法人對此知不知情。法人是涉稅違法的責任人,偷稅行為是法人自己做的,而公司其他人對此并不知情。再者,還可能出現公司法人脅迫或者是授意公司的財務人員進行了相應的操作,另外,雖然對公司偷稅漏稅現象是知情的,但是作為公司的法人,卻沒有出手對此進行制止,就算法人沒有參與偷稅漏稅,也因為并未制止其行為,而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為這幾種情況下,法人是偷稅漏稅行為的直接責任人。
還有不少的企業財務人員都很好奇一個問題,那就是假如公司某一天被稅務機關調查,證實存在逃稅行為,做為這家公司的財務人員怎么辦,需要承擔偷稅漏稅的法律責任嗎?
一般情況下,稅務機關在界定企業少繳或不繳稅款上,都不會使用偷稅漏稅的概念,將其定義為是偷稅、計算錯誤,或者少繳稅款。財務在這過程中存不存在相應的法律責任呢,具體還是要看公司的偷稅漏稅行為具體到了怎樣的一個程度,是否構成了犯罪行為。假如已經構成了犯罪,則要看財務人員在其中是否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有沒有參與在其中。假如說,財務人員可以證明自己是出于被脅迫的原因,那么財務人員在其中承擔的法律責任相比就是微乎其微的。假如財務人員根本就不清楚這其中的原委,并未參與偷稅漏稅,那就更好了,根本不需要承擔責任。假如說,公司的偷稅漏稅,其實是因為計算出現失誤,或者說因為一些其他方面的,并非主觀上想要逃稅的原因,少繳稅款,也不構成犯罪。
根據刑法的相應規定,判定其構成犯罪,則需要有幾個構件,首先是主體、再者是客體、隨后是主觀方面,再者是客觀方面。如果財務人員要構成逃稅罪,需要確定財務人員是主體,再者,客體的定義就是其侵犯了國家的稅收征管秩序,再者是主觀方面,需要明確于想要偷稅的這一主觀意愿,而客觀方面,在于是否造成了偷稅的事實。如果這幾點同時都具備了,那么就構成了刑事犯罪,需要承擔相應的制裁。而對于那些無意中算錯了,少繳稅款,少申報了稅款的情況,則不會構成偷稅罪,普通的財務人員也就無需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了。
公司涉稅風險有很多,其中還存在有“虛開征稅專用發票”的行為和現象,需要注意的是,這樣的犯罪行為,最高可能要面臨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刑事責任。而虛開征稅普通發票,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貴陽律師何帆提醒您: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企業沒有任何偷稅漏稅的行為,那么面對稅務機關的任何調查,只要積極配合,就不會有負面影響的。
重慶坤源衡泰貴陽律師事務所何帆律師,碩士研究生,中共黨員,中國法學會會員。具有多年法律實務工作經驗,在國內刊物上發表多篇論文,媒體廣泛報道。何帆律師在承辦案件過程中,善于梳理案件脈絡,能準確把握法官裁判思維,直擊案件要害。在多年來的法律實務工作中,堅持以理論指導實踐,再以實踐反哺相關理論,不僅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更是對專業知識有了深入研究。良好的職業操守,高度負責的工作態度,靈活的案件處理方式,使之擅長以最短的時間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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