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地方規定,如《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若干意見》

一、非財產案件

1、原則上按件征收

2、部分案件超過一定數額后按比例征收

離婚案件

離婚案件,無財產分割

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

北京: 50元

離婚案件,財產分割(20萬以下)

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

離婚案件,財產分割(20萬以下)

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

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例:離婚,要求分割共有財產35萬

50+(350000-200000)*0.5%=50+750=800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

侵權,無賠償

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

北京:100元

侵權,有賠償(賠償額5萬以下)

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

侵權,有賠償(賠償額超過5萬至10萬元的部分)

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

1%

侵權,有賠償(賠償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

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

0.5%

例: 侵犯名譽權,要求賠償25萬(5+5+15)

100+(50000*1%)+(150000*0.5%)= 100+500+750=1350

二、財產案件:按比例征收

案件受理費:分段計算,最后累加

金額

比例

總數

不超過1萬元的

50元

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

2.5%

2250

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

2%

2000

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

1.5%

4500

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

1%

5000

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

0.9%

9000

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

0.8%

24000

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

0.7%

35000

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

0.6%

60000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5%交納。

例:請求給付貨款2750萬

50+2250+2000+4500+5000+9000+24000+35000+60000+(7500000*0.5%)=179300

三、繳費

到農業銀行繳費。將其中一張票據交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