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案件中,大眾最為關心的問題集中在承擔什么責任上面。有的僅僅是民事賠償,有的卻走上了刑事程序。應該如何選擇侵權人承擔那種責任,就需要厘清每一種責任承擔的責任點以及優劣勢,方便在日常維權中,尋找到適合自己的最優解。

第一,承擔民事責任

通過法院判決,給侵權人做出的侵權責任承擔方式,其中包括三方面:

1. 停止侵權。要停止制造、銷售侵權商品。服務項目侵權的,要把經營場所的侵權標識撤換掉。

2. 賠償經濟損失。能算清楚侵權獲利的,要按照賺多少賠多少的原則賠償。不能算清楚獲利的,法院會在500萬元以內判決賠償,在這個限額內,法院根據商標知名度、侵權方式、侵權時間等因素確定。如果加盟連鎖品牌,也可以參考加盟費計算賠償數額。

3. 賠償維權費用。法院要判決侵權人承擔原告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公證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通過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進行商標侵權處理的優勢是法院認定侵權后,不但會判決停止侵權,還要判決侵權人賠償。是可以能彌補品牌方的經濟損失。如果侵權人不執行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而劣勢是很多證據需要我們自己去調查,不僅要向法庭說清楚法律依據,還要嚴格按照法律程序來舉證質證。

第二,承擔刑事責任

商標侵權刑事犯罪有三種,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和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

如果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標,營業額超過了5萬元,侵權人就有可能觸犯刑法了。具體刑期主要根據侵權規模和情節來定,如經營額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經營額25萬元以上,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旦被判刑,還會被判處罰金。罰金數額一般是違法所得數額的1到5倍;或者是非法經營數額的50%以上1倍以下。三年以下的,罰金3萬到100萬;三年以上的,罰金15萬到500萬。

老馬提醒大家,商標侵權的刑事責任是非常重的,而且是公訴程序,對于最終處罰結果,無論是品牌方和侵權人都是不能控制的。

所以,涉及商標侵權的刑事責任,無論是品牌方還是侵權方,都要慎之又慎,最好還是通過和解談判的方式解決。

第三,承擔行政責任。

是市監局對侵權人做出的處罰,主要包括:

1. 沒收侵權商品,銷毀庫存侵權商品,甚至會銷毀制造侵權商品的工具、設備。

2. 責令侵權人停止制造、銷售侵權商品。服務項目侵權的,要把經營場所的侵權標識撤換掉。

3. 處以罰款,按照侵權人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者侵權獲利五倍以下進行罰款。經營額不足五萬元,也會被處25萬元以下的罰款。

在手收集好侵權證據后,連同商標證、授權書、營業執照等材料,到市監局進行舉報,配合市監局立案調查。

如果認定商標侵權,市監局對侵權人出具《商標侵權行政處罰決定書》。

通過市監局處理也有優劣勢,優勢是品牌方舉報侵權線索后,市監局自己就去做詳細的調查了。老馬提醒千萬不能把投訴材料給了市監局就不管了,還要積極配合市監局調查。如果與侵權人達成和解,要及時聯系市監局撤回投訴或者出具諒解書。而劣勢是市監局不能責令侵權人賠償,品牌方的經濟損失沒辦法補償。最核心的問題市監局一般比較謹慎,對于侵權不是特別明顯的案件,往往不認定侵權,也不做查處,就會使品牌方的維權陷入困境。

無論是通過法院走民事訴訟或者刑事訴訟,還是通過市監局進行查處。最核心的是收集商標侵權證據的。如果進行證據收集,需要先自行進行調查。通過購買侵權商品,或者到侵權店消費,把收據發票、購物小票、付款憑證等保存好,把侵權人的店面或者線上的店鋪進行拍照或者截圖,以上過程最好進行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