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自首判什么罪名(偷渡自首判什么罪)
偷渡是一種犯罪行為,即便是自首也是觸犯了刑法,是可能會被法院判刑。一旦被法院判刑,必然會留下案底。不過,如果犯罪情節顯著輕微,或者是未遂以及犯罪中止,可能就不會被公安機關立案,或者被檢察院決定不起訴,這種情況就不會留下案底。
我們常說的案底,是一種公民犯罪的違法記錄,而這種記錄會被存放在公安機關內部系統當中。也就是說只有犯罪被判處刑罰的人,才會留下案底。
偷渡是可能觸犯偷越國(邊)境罪,所以是一種犯罪行為。而自首只是減輕犯罪處罰的一種法定情節,并不能改變犯罪性質。不過我國刑法中規定犯罪存在著既遂、未遂、以及中止三種形態。對于犯罪未遂或者犯罪中止其危害結果較小,公安機關可能不予立案。如果公安機關不予立案,表明案件就不會進入刑事訴訟程序,那么自然就不會留下案底。不過即便公安機關立案,還需要經過檢察院這一道程序。檢察院需要對案件批捕以及提起公訴,才會進入法院審判階段。如果犯罪嫌疑人犯罪情節輕微,又存在自首情節,那么檢察院就有可能不批捕或不起訴。這樣一來,案件就不會進入到法院階段,自然也不會被判處刑法,也就不會留下我們常說的案底。
總而言之,法律雖然規定了偷渡是一種犯罪行為,只要是犯罪并且被法院判刑,必然會留下案底。不過,自首是一種減輕觸犯的情節,雖然不能改變犯罪性質,但是如果本身犯罪情節顯著輕微,存在未遂以及中止等情節,配合自首這一法定情節,公安可能不予立案,檢察院可能不起訴,也就有可能不會留下案底。
相關法條
《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第67條: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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