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刑場不得設在繁華地區。交通要道和旅游景點附近。

死刑采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對于采用槍決方法執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條件執行的,應交付司法警察執行;沒有條件執行的;可交付武裝警察執行。

執行死刑時的警戒事宜,由公安機關負責。

采用注射方法執行死刑的,應當在指定的刑場或者羈押場所內執行。

采用槍決、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執行死刑的,應當事先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百二十五條

死刑采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 采用注射方法執行死刑的,應當在指定的刑場或者羈押場所內執行。 采用槍決、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執行死刑的,應當事先層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