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再審申請期限是多久

實事求是、有錯必糾,是我國司法實踐的一項重要原則,也被認為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優越性的重要體現。設立再審程序的目的就是為了糾正錯案,實現案件的實體公正。那么,什么是刑事訴訟的再審程序,刑事訴訟再審的條件和申請期限是什么呢?刑事再審程序,又稱刑事審判監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發現在認定事實或者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依法提起并對案件進行重新審理的訴訟程序。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同時法律也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后兩年內提出的申訴。但也有另外,對于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原審被告人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屬于疑難、復雜、重大案件的,即使超過兩年,也可以申請再審。但如果確實認為原審裁判有錯誤,還是建議大家在兩年內提出申訴。

二、申請刑事再審的條件是什么

申請刑事再審需要的條件: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

(二)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三)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

(四)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營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三、刑事再審向哪一級法院申請

根據不同情況,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或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要注意有期限限制?!缎淌略V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在認定事實上或者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處理。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