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什么時候請律師為好?
一、職務犯罪什么時候請律師為好?
職務犯罪什么時候請律師為好,我國法律當中并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職務侵占是刑事案件,一般在被刑拘的第二日起,即可聘請律師處理,會見以及辦理取保候審,另外,審查起訴之日起,律師可以申請閱卷,為接下來的庭審做好準備。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托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1、嫌疑人因職務犯罪被立案偵查的,嫌疑人可以在第一次訊問時,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為自己提供法律幫助。
2、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托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二、職務犯罪的主體包括哪些
1、職務犯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根據法律規定,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2、“國家機關”,是指國家的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軍事機關。 “從事公務的人員”,是指在上述國家機關中行使一定職權、履行一定職務的人員,即國家的干部。但是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勞務性工作的人員不屬于國家工作人員范疇。
3、“以國家工作人員論”,包括三方面內容:
(1)在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即在公司、企業等單位中具有經營、管理職責,或履行一定職務的人員;
(2)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即在一些具有國有資產成分的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股份制企業當中,國有公司、企業或其他有關國有單位為了行使對所參與的國有資產的管理權,而派駐的管理人員;
(3)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職務犯罪的特點是什么?
職務犯罪主要是指掌握一定管理、支配公共財產、人事關系等多種實權的國家公務人員濫用職權、謀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的高層次、高智商犯罪。主要表現是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經濟犯罪和瀆職侵權犯罪,是腐敗現象最突出的表現。腐敗制造社會矛盾,引發社會沖突,對經濟建設和政局穩定起著破壞作用,使國家和人民身受其害。
當中國全面進入現代化進程和市場經濟建設的關鍵階段的今天,斗爭是關系到我國改革開放的成敗,關系到黨和國家的興衰命運甚至生死存亡的嚴峻斗爭。隨著高科技的運用和人民法律意識的逐步提高,職務犯罪的特點也就呈現出“犯罪主體特殊性”“犯罪手段隱蔽性”“追求犯罪安全性”“犯罪形式智能化”等多元化特點。其產生和發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微觀層次上個人素質方面的,也有宏觀層次上制度結構方面的。
職務犯罪什么時候請律師為好,這個問題在上述文章當中已經給出了明確的解答,不管是哪一種職務類型的犯罪,按照我們國家刑事訴訟法當中的規定,都是可以在第1次被采取強制措施的情況之下,委托律師為自己進行辯護的。通過上述文章內容希望能夠解答您的問題,如果您對此還有疑問,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專業律師可在線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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