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武漢6月3日電(通訊員馮長娟 周沛)6月2日,湖北武漢市黃陂區檢察院依據刑事速裁程序的相關規定,向區法院提起公訴的首批刑事速裁案件,經公開開庭審理,當庭宣判。

該院受理劉某危險駕駛、李某盜竊、林某盜竊案后武漢黃陂檢察院首批刑事速裁案件依法開庭審理宣判,認為上述三個案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且均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辦法》的規定,于三個工作日之內就完成了全部審查起訴工作,并建議區法院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審理。同時,鑒于劉某犯罪情節輕微,可能被判處緩刑,該院還主動向區司法局社區矯正工作辦公室發出委托社會調查函,委托其對劉某的個人情況、一貫表現、社會背景等情況進行調查,提出是否對劉某適用非監禁刑的建議和意見。

區法院受理上述案件后,采納該院建議啟動刑事速裁程序,并以獨任審判的方式進行集中審理,該院指派檢察員李萱依法出庭支持公訴。依照速裁案件審理程序,庭審中省略了法庭辯論和法庭調查環節,檢查員僅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涉嫌罪名及量刑建議進行摘要宣讀,被告人在陳述環節均當庭表示自愿認罪,法庭對控辯雙方無爭議的犯罪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當庭予以確認,并根據審理查明的事實和有關法律規定進行當庭宣判:被告人林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被告人李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被告人劉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以上判決均符合刑事速裁程序的相關規定,該院提出的量刑建議也均被審判機關采納。

“整個庭審用時15分鐘,平均一個案子5分鐘審結,但是審前準備沒有絲毫省略,被判緩刑人員本該由法院進行的社會調查工作也由我們在庭審前完成,普通程序審查起訴要一個月甚至一個半月結束的案件,現在只要幾天時間,相對來說,我們的壓力也明顯加大。”辦案檢察員在庭審結束時說道,“但是,速裁程序的適用能明顯提高訴訟效率,節約司法資源,解決了案多人少的矛盾,還有利于更好更快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減少訴累,值得進一步實施。”

據了解,該院今后將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探索完善刑事速裁程序的實施細則,力爭做到繁簡分流、規范流程、由點及面,實現合理配置司法資源,提高審理刑事案件的質量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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