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后可以去外地工作,但必須經過執行機關批準。同意之后才可以去外地。

因為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取保候審的規定,如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以及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再者取保候審它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

它通常是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而采用。不遵守相關要求的可以對其變更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根據上述文章中的內容,相信已經解答了取保候審可以外地上班嗎的問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要多了解學習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在遇到有法律問題時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才可以更好的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還有相關法律問題需要咨詢律師,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律圖網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