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高空飛落剪刀 新民晚報記者王軍 攝 鋒利剪刀,直插一樓庭院;點燃煙頭,13分鐘拋落3個;酒瓶花盆,砸壞車、險傷人。12345市民服務熱線數據顯示“高空拋物”投訴:今年以來,720多件。去年全年,9400多件。 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高空拋物罪成獨立罪名。全國首判江蘇1例,上海首案刑拘1例,頭頂上的痛,到底何時休?! 鋒利剪刀十幾層直插一樓 現場:寶山區潘涇路旭輝瀾悅苑 “我爸爸正在院子里,一把鋒利的剪刀從十幾樓直插下來,還好有防護網啊!”說起遭遇的驚魂一刻,家住旭輝瀾悅苑58號底樓的范女士仍然聲音顫抖。事發之前,因經常遭遇酒瓶、煙頭等“高空拋物”之痛,范女士的丈夫已在院子上方拉起了一張鐵絲網防護,飛下的剪刀砸在了上面,才沒有傷及老人。 范女士家的隔壁鄰居反映,小區里的高空拋物幾乎天天有。“去年竟然掉下了一只直徑30厘米的花盆和一扇鋁合金窗。2023年的新商品房,買一樓就是想孵孵太陽,但現在是天天提心吊膽。”鄰家阿姨指著剛打掃好的庭院瓷磚地面,斑斑點點的不明油漬剛剛又從高空灑下。她說,自從去年一盆臟水從空中潑下,把自己淋成了“落湯雞”后,就不敢再在院內逗留。“如果不是那盆臟水,而是花盆和鋁合金窗,后果不堪設想。隔壁家有孩子,安裝鐵絲防護網實屬無奈,哪有人愿意將自家的院子裝得像個鐵籠子!” 曾有停在58號樓前的轎車也被高空墜物砸壞,但因找不到肇事者,賠償仍無下文。小區是2023年的商品房,每幢樓都有物業管家,但“高空拋物”就是屢禁不絕。新民晚報記者從居委會和物業處證實:小區高空拋物嚴重,去年一張板凳直接從高層拋下,險些砸到路人。但每次除了加強宣傳外,別無他法,同時因缺乏監控高空拋物的設備和技術手段,難以鎖定證據。 圖說:居委會張貼的宣教告示 新民晚報記者徐馳 攝 未熄滅煙頭13分鐘扔下3個 現場:楊浦區控江路121弄 小區居民張先生告訴記者,幾天前,他將車停在小區23號樓下,正準備鎖車離開時,一個未熄滅的煙頭從天而降,距離他僅半米距離。丟下煙頭的是23號樓5樓居民,張先生看到對方正在窗口邊打手機邊抽煙。五六分鐘后,該男子第二次向窗外拋出燃燒著的煙頭,這一幕被張先生用手機拍下。“煙頭砸在樹枝,火星四濺,樓下就是小區綠化帶,萬一引燃殘枝枯草……想想都怕啊!”張先生隨即報警,而就在等候民警到場的這段時間里,該男子第三次向樓下丟出煙頭。13分鐘內,3個點燃的煙頭被扔下。民警到場后,找到五樓居民進行了教育。 圖說:轎車玻璃被“空投”酒瓶砸中 新民晚報記者徐馳 攝 而在小區內停放的轎車,天窗曾被“空投”的酒瓶砸中,玻璃碎渣四處飛濺,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住在底樓的居民黃阿姨向記者反映,小區綠化叢中被人丟了很多垃圾。剛剛清理完后,又是一片狼藉,小到衛生紙大到一整袋垃圾都有。新民晚報記者在小區看到,居民樓前的綠化叢中確有不少垃圾。居委會社工坦言:對于“高空拋物”,老小區發現難、治理難,雖然做了不少宣教工作,但收效甚微。 建筑垃圾砸碎陽光房玻璃 現場:寶山區寶菊路保利·葉語東區 浦東新區周康路御沁園 家住保利·葉語東區的居民告訴記者,自2023年入住后,樓上就常會有生活垃圾拋落,包括衛生用紙、花卉植物等,讓人不堪其擾。居民們不斷向相關部門反映這一問題,但一直沒有解決辦法。 對此,物業回復:一旦發現高空拋物,他們會上門教育,如沒有達到業主所要的效果,則建議報警。小區雖裝有高空攝像監控設備,但不可能覆蓋全部區域。 家住御沁園的李女士表示,去年隔壁施工工地高空拋擲建筑垃圾,將她家的陽光房玻璃砸碎。 事發當天,警方、建管部門等都趕到了現場,但有關賠償問題因為缺乏有效證據,至今仍沒有結果。 隨手一拋后果真的很嚴重 據測算:僅30克的雞蛋從4樓拋下,就會將在人的頭上砸出腫包;18樓拋下,能砸破人的頭骨;25樓拋下,足以致命。 “高空拋物罪”新罪名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中明確規定: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3月1日正式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高空拋物罪成為獨立罪名。3月1日,江蘇常州溧陽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高空拋物案件,被告人徐某某兩次將菜刀拋擲至樓下公共租賃房附近,雖未造成傷亡,但仍嚴重危及他人人身和財產安全。法院判決,徐某某犯高空拋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成為全國首例高空拋物罪案件。 3月3日,楊浦區沈陽路小區高空拋物致居民嚴重受傷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高空扔下的一袋垃圾砸中路人,數塊破碎的瓷片直接劃破受害者臉頰,傷口深可見骨。這成為了本市首例因涉嫌高空拋物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 隨手一拋,就有可能觸犯刑律,即使沒有傷及他人或造成財產損失,也可能面臨牢獄之災。全國首判、上海首案的“高空拋物”定罪處罰的懲戒警示意義不言而喻。 群策群力排雷還要一起來 “天降”剪刀、“空投”酒瓶、“飛彈”煙頭……除了不顧他人安危的高空拋物,還有外立面違建、年久失修的外墻材料和數十公斤可能墜落的塑鋼窗,這許多“雷”都是“懸在城市上空的痛”,隨時會引發不堪設想的后果。盡管有了法律懲戒、案例警示,但在采訪中,不少市民都有著相同的疑問:對于高空拋物、高空墜物,除了宣傳教育外,有沒有落到實處的人防、技防等長效措施? 圖說:空中花盆搖搖欲墜 新民晚報記者王軍 攝 記者在多個高空拋物、高空墜物嚴重的小區發現:高層晾衣架上擺著的花盆在風中搖搖欲墜;剛剛掃清的綠化帶一轉身又被一包包垃圾填滿。許多可目及、已知曉的隱患無人排查、無法根除。多數小區僅配備了俯瞰道路的監控,遇到高空拋物、墜物,難以鎖定證據、抓住“現行”。即使經常發生高空拋物、墜物的小區,仍可能因動用維修基金需要取得小區大部分業主同意、有居民擔心擴大監控范圍侵犯個人隱私等種種顧慮,導致更新高空監控設備面臨重重阻力。 在實際操作中,誰來“排雷”、如何“排雷”,許多難題仍需破解,但保障“頭頂上的安全”已刻不容緩,需要所有人群策群力,共同維護、共同監督、共同防范。 新民晚報記者 王軍 徐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