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違約金最高多少?

我國法律沒有對違約金有具體的限額要求,但是執行標準一般是一實際損失為標準,也就是說違約金一般是認為只要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扣除實際損失后,其余款不超過對方實際損失,就不會屬于違約金過高。

一、借款合同違約金最高多少

違約金一般最高不超過的實際損失

1、《民法典》第585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征,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

2、《民法典》第585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后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后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規定預定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外,也避免了違約后損失計算的麻煩和當事人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使當事人能迅速確定自己應當承擔的具體責任。因此,當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違約金額、或者當違約金過分高于損失時,則需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

二、合同違約金的上限是多少

1、《民法典》對合同違約金的數額給出了明確的規定,即合同違約金最高不能超過實際損失。要是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過高或過低,則可以請求適當的降低或增加。

2、本條是關于提請違約金調整方式的規定。這兩種方式無論是違約方還是非違約方都可以運用。如非違約方作為原告訴至法院,違約方可以作為被告提起反訴或抗辯的方式請求減少違約金。如違約方首先提起訴訟,非違約方作為被告可以反訴或抗辯的方式要求增加違約金。因此,本條并不是僅僅針對違約方提請減少違約金而規定的方式。

在借款的時候應當仔細的查看合同所寫的條款,對于過高的標準,應當謹慎的簽署合同,如果簽了之后,覺得違約金額過高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整金額。但是應當做到合理消費,經濟生活不失信,一旦違約,不僅要繳納違約金,還會對自己今后的征信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