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企業的財務人員,對企業的經營業務的熟悉程度,直接影響著財務工作對企業管理的針對性和指導性,財務管理也會更有高度。小編將建筑施工企業的工程總承包的內容總結如下,供財務人員參考學習。

當前我國發展工程總承包的立法還比較薄弱,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來對工程總承包的市場準入、法律定位進行界定。一般的施工企業常提到的承包工程大多是指施工總承包,實質上工程總承包與施工總承包是有嚴格區分的。

一、工程總承包與施工總承包的定義

1、工程總承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單位按照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對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等實行全過程或者若干階段承包,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的工程建設組織實施方式。

工程總承包一般采用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或者設計—施工總承包模式。建設單位也可以根據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按照風險合理分擔原則和承包工作內容采用其他工程總承包模式。

2、說到工程總承包,有人會問,那和常說的施工總承包是否是一回事?施工總承包是指建筑工程發包方將全部施工任務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施工總承包單位。

二、工程總承包和施工總承包的區別:

1、定義上的區別:

工程總承包是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工程總承包企業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

施工總承包,是指建筑工程發包方將全部施工任務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根據《建筑法》規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筑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

這里發包方可以是業主、也可以是工程總承包方。

2、承包范圍不同。

(1)工程總承包:承包范圍更廣:從項目資金管理、勘察、設計、施工(包括各項目、各專業)、請施工監理、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提交各項工程資料。最后交鑰匙給業主,直接對業主負責。業主可以委托他方做工程總承包,也可自已管理,分項發包。

(2)施工總承包:從業主或工程總承包處接受項目,負責整個工程所有分項、各個專業的全部施工任務,接受業主及業主委托監理及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提交各項工程資料。最后交鑰匙給業主,直接對業主或業主委托的工程總承包負責。

施工總承包單位,可以將部分分項、分專業工程再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分包,但要管理、監督分包單位的工作質量,對分包單位的施工質量向業主或工程總承包負責。

三、工程總承包方式的適用項目

1、優先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的項目

(1)政府投資項目

(2)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

2、應當積極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的項目

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術的項目:建筑信息模型技術簡單講,一般是指建筑信息模型即(BIM),包含了建筑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從設計到施工再到運維的一過程。基于三維繪圖軟件,具有可視化。

3、原則上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的項目

裝配式建筑:裝配式建筑是指用預制的構件在工地裝配而成的建筑。這種建筑的優點是建造速度快,受氣候條件制約小,節約勞動力并可提高建筑質量。墻體是可反復拆卸的,可以重復利用不會由于拆墻而產生建筑垃圾。節約資源,有利于環保。

四、什么樣的資質可以承接工程總承包項目

1、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具有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僅具有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除外);

2、施工總承包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