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丟失了可以在異地辦理嗎(身份證丟失了可以在異地補辦臨時身份證嗎)
根據《意見》,我國將在2023年全面實施居民身份證異地換證、補證、掛失等“三項制度”。
換領、補領異地受理身份證異地換領、補領流程1第一步: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2第二步:戶籍地簽發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3第三步:居住地制、發證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周期:60日內拿證
公安機關自公民提交申請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
●收費:不增加收費
異地受理與戶籍地受理一樣,群眾都只需繳納證件工本費,沒有其他任何費用。 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的,證件工本費20元。 損壞換領、丟失補領的,證件工本費40元。釋疑
哪些情形不予受理?
意見明確了以下兩種不予受理異地辦理申請的情形:
一是因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
二是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包括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 用 居民戶口簿、身份證、 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假證的人員,以及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
對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戶籍地申請辦理。
受理點設在哪?
合理設立異地受理點。根據當地流動人口數量、分布和地域情況,由市(縣)公安機關確定戶政辦證大廳和部分戶籍派出所為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異地受理點,并向社會公布。
急需用證時怎么辦?
對因丟失、被盜或忘記攜帶居民身份證急需登機、乘火車、住旅館人員,機場、火車站派出所和旅館轄區派出所通過查詢全國人口信息系統核準身份,及時為其開具臨時身份證明,用于當次乘機、乘火車和入住旅館。
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
日常生活中,難免出現身份證不慎丟失等意外情況,為防止丟失、被盜居民身份證流散社會,甚至被不法分子冒用,意見要求建立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
如何掛失申報?
今后,公民如遇身份證丟失、被盜,在戶籍地的,可持居民戶口簿到當地公安機關申報掛失并辦理補領手續;離開戶籍地的,可到就近的戶籍派出所或者辦證大廳申報掛失,符合異地受理條件的,可在異地受理點辦理補領手續。
掛失申報由本人提出申請,并填寫《 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登記表》。公民還可通過全國撿拾居民身份證信息庫,查詢丟失身份證的相關信息。
丟失招領有何程序?
公安機關要積極引導群眾主動上交撿拾到的居民身份證。對收到群眾撿拾的丟失居民身份證,經核實已補領新證的,按規定銷毀撿拾證件并做好登記。對未辦理丟失補領手續的,應當向丟失招領系統輸入信息,有聯系條件的要通知本人領取丟失證件。發還丟失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核驗領證人身份信息,拍照留存相關圖像信息。
能否查詢丟失身份證信息?
設立丟失招領窗口。在全國公安派出所、戶政辦證大廳設立居民身份證丟失招領窗口,負責接收群眾撿拾到的丟失居民身份證,統一錄入全國撿拾居民身份證信息庫,為丟失居民身份證的群眾提供查詢服務。
“三項制度”何時能全面實施?“三步走”路線圖1今年7月開始到明年6月
天津與河南、江蘇與安徽、浙江與江西、重慶與四川、湖北與湖南10省、市開展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 一對一試點;建設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系統,加載居民身份證掛失信息,逐步向社會各部門提供核查服務;組織實施居民身份證丟失招領工作。
22023年7月到2023年6月全國大中城市和有條件的縣(市)開展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試點工作。32023年7月全面實施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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