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后,按規定需要給其開具離職證明。員工持該證明去下家單位入職,下家單位能夠準確清晰地了解到該員工在上家單位的相關信息,作為是否錄用的依據之一,所以離職證明對于離職員工來說是比較重要的憑據。

如果不是本人主動提出離職的情況,持離職證明去人社部門進行失業登記,可按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從法律層面上講,給離職員工開具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關于離職證明的規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等相應的內容。

離職證明模板示范

茲有XX自XX年XX月XX日至XX_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工作。

離職前部門_______崗位_________,于XX年XX月XX日正式辦理離職手續。離職原因: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證明。

XX公司(蓋公司公章或者人力資源章)

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今天關于離職證明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