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執行人:

被執行人:

執行依據: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之間因____________一案,經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員會)于____________年___月__日作出( )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民事判決(或裁定、調解、仲裁裁決)被申請人拒不遵照判決(或裁定、調解、仲裁裁決)履行。

執行請求事項、執行標的:

事實與理由:

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執行人:

年 月 日

附:1.生效判決(裁定、調解、仲裁裁決書)書______份。

2.被申請人執行財產所在地:____________。

注:

1.本申請書供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民事判決、裁定、調解、仲裁裁決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用,用A4紙打印或書寫;有電子文本的,在申請時一并提供;

2.當事人欄,要寫明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文化程度、職業、工作單位、住址、聯系方式;如果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要寫明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等信息;外籍當事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中文申請執行書。當事人所在國與我國締結或共同參加的司法協助條約有特別規定的,按照條約規定辦理;繼承人或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繼承或承受權利的證明文件。

3.執行依據欄,要寫明生效法律文書的種類、生效時間;

4.執行請求事項、執行標的欄,請求事項、執行標的必須具體明確

5.事實與理由欄,要寫明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具體內容,被執行人的履行的具體情況;

6.附件欄,申請執行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的,應當提交有仲裁條款的合同書或仲裁協議書;申請執行國外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的,應當提交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或我國公證籍貫公證的仲裁裁決書中文本;申請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的,應當提交原公證書及執行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