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說的工資,其實包含了

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

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我們來看看

各類工資支付規定和計發標準吧

1
加班工資

標準工時

1、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2、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應首先安排其補休;補休時間不得少于加班時間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3、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本人曰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月加班工資計發基數】

是指用人單位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勞動者本人上月扣除加班工資后的工資,但是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日加班工資計發基數】

月加班工資計發基數÷21.75

【小時加班工資基數】

月加班工資計發基數÷21.75÷8

綜合計算工時

經行政審批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用人單位應按150%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

經行政審批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用人單位應按300%支付加班工資

【月加班工資計發基數】

勞動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勞動所得實際工資扣除該月加班工資后的數額確定勞動者上一月份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按照向前順推至其提供正常勞動月份所得實際工資扣除該月加班工資后的數額確定

【日加班工資計發基數】

月加班工資計發基數÷21.75

【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

月加班工資計發基數÷21.75÷8

【特別說明:集中休息時間工資支付】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集中休息時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休息時間工資支付標準支付工資,沒有約定的,按照勞動者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不定時工作制

經行政審批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不適用加班工資規定 。

2
帶薪休假

勞動者休假工資基數,應當按照勞動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勞動所得實際工資扣除該月加班工資后的數額確定。

勞動者上一月份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按照向前順推至其提供正常勞動月份所得實際工資扣除該月加班工資后的數額確定。

3
事假工資

勞動者請事假的,企業可以依據合同約定或者國家工資支付相關規定不支付其事假期間的工資。

4
醫療期工資待遇

醫療期工資待遇

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最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最高不超過用人單位上年度勞動者月平均工資。

醫療期滿后,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保留勞動關系的,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向勞動者支付疾病救濟費。

【計發基數】

本人工資,是指勞動者本人患病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工作月數的月平均工資計算。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待遇

停工留薪期是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后,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繼續享受原工資福利待遇的期限。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在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期間,停發停工留薪期待遇,因傷情不能工作的,由用人單位發給生活津貼,其標準不得低于因病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計發基數】

“工資福利待遇”中“工資”是指職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含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正常出勤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計算。

5
待崗工資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安排職工待崗

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經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降低工資支付標準,但是不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按照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6
扣減工資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以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依法從勞動者工資中代扣、代繳下列稅費:

①勞動者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②勞動者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③勞動者應當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④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企業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等費用。

7
試用期工資

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計發標準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