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夫妻沒有領結婚證,應如何離婚?財產應該如何分割?
如今很多夫妻雖然結婚多年,但卻沒有領結婚證。實際上,這種婚姻關系并不成立,屬于一種同居關系。那么,如果夫妻倆因各種原因離婚,應如何分割財產呢?
一、沒有領結婚證如何離婚?
首先必須注意,沒有領結婚證的夫妻并沒有結成受法律保護的夫妻關系,因此不能按一般法律程序辦理離婚。
因此,這類夫妻向法院申請離婚,理應區別對待。
首先,如果是1994年2月1日前結婚,則按照事實婚姻處理,因此按照法定的離婚程序進行離婚。
其次,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后結婚,則按同居處理
二、同居結束后,財產如何分割
由于1994年2月1日之后的“未領結婚證”的婚姻不受婚姻法保護,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的產生的權利,因此不適用婚姻法關于夫妻財產分割的相關規定。因此,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同居財產在分割時需要遵守一定的步驟,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全部財產進行清點和估算。先確定哪些是屬于私人財產,哪些是屬于共同財產。然后估算出共同財產的價值,并經雙方認可。
2、確認每一項財產的產權,即搞清每一項財產應該屬于誰。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開始共同生活后,雙方會共同購置或擁有一些財產。最常見的有家具、家用電器、房產、汽車、銀行存款、股票、期貨、債券、藝術品、古董、名貴寵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購置這些財產時,如果雙方當時沒有做任何約定,從理論上講,應該這樣確認產權:以誰的名義登記、落戶的,產權就歸誰(如房產、汽車、銀行存款、藝術品、古董等)。如果不需要登記的,原則上由誰購買、使用、照顧、保管就歸誰。如果是雙方共同購買、使用或照顧、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用電器、家具、寵物等),則應通過協商,決定由一方完整地獲得該財產;而另一方則獲得相應的價值補償(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債權、股權、期權、其他財產的所有權、實物等)。不適用上述原則的,則由雙方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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