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卡里的錢怎么給家人用?
PART 01
家庭共濟的適用范圍
個人賬戶家庭共濟的適用對象范圍為我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以下簡稱主賬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簡稱家庭成員),家庭成員為本省基本醫療保險(包括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
PART 02
蘇州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使用方法
家庭成員持本人醫保卡(或醫保電子憑證)就醫即可。
使用規則:
家庭成員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符合個人賬戶資金使用范圍的費用,應先使用其本人的個人賬戶資金支付,個人賬戶資金不足的部分,以及本人無個人賬戶的,通過家庭共濟的方式支付。
家庭成員使用家庭共濟資金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以及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產品的,家庭共濟資金只適用全額繳納。
家庭共濟資金的使用范圍:
1.支付家庭成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2.支付家庭成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并符合國家醫保信息業務編碼管理相關規定;
3.支付家庭成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國家醫保信息業務編碼管理的非免疫規劃疫苗費用;
4.繳納家庭成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
5.支付家庭成員購買本省及設區市政府指導的、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醫療保險產品。
個人賬戶不可使用的范圍包括哪些?
個人賬戶不得用于公共衛生費用、體育健身或養生保健消費等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的支出。
PART 03
辦理渠道
(一)江蘇醫保云APP
(二)各級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服務窗口
PART 04辦理流程
主賬戶人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有結余,且正常享受職工醫保待遇的,按照自愿原則,可申請設立一個家庭共濟關系,將本人個人賬戶結余資金與其家庭成員共濟使用。
方式一線上辦理
江蘇醫保云APP自助辦理,由授權人(即主賬戶人)登陸江蘇醫保云APP與各家庭成員建立家庭共濟關系。具體操作如下:1.下載江蘇醫保云APP完成注冊登錄;2.點擊“我要辦-家庭共濟”功能模塊;
3.點擊“共濟賬戶綁定”,根據提示添加共濟使用人(如需添加多人可重復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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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權時間可自行選擇(開始日期不得早于當前日期,終止日期不得與開始日期重復);
5.家庭關系采用個人承諾制,仔細閱讀《個人承諾書》,確認后簽字提交并保存,完成綁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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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辦理完成后,可通過“家庭共濟-共濟賬戶授權記錄查詢”查詢綁定情況,同時“解除綁定”功能也可在此界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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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線下辦理
如遇特殊情況線上辦理不成功或無法辦理的,授權人可持本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件(醫保電子憑證、身份證或社保卡)及家庭成員有效身份證件信息、家庭關系承諾書等至醫保經辦機構窗口申請辦理。
注意事項
1.主賬戶人設立家庭共濟關系時,須提供家庭成員的準確身份信息,配偶唯一、父母限制數為2、子女數暫不限制。主賬戶人不可與配偶父母設立家庭共濟關系。
2.主賬戶人醫保待遇正常、家庭成員參保狀態正常的情況下方可設立家庭共濟關系并正常使用。
3.主賬戶人和家庭成員只能加入一個家庭共濟關系,如需變更家庭共濟關系,可在退出后再加入新的家庭共濟關系。
4.主賬戶人因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等原因轉移職工醫保關系或其他終止職工醫保關系情形的,家庭共濟關系相應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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