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生要辦理很多證件,其中準生證、出生證、死亡證可謂是人從孕育到死亡必須的三個重要證件,可以證明一個人來的合法、走的徹底!那么在28年錯換人生的事件中,這三個證又對當事人起到了怎樣的作用?造成了怎樣的困擾?引起了何種波瀾?

1、準生證

許敏在和律師李圣的一次視頻對話中說,當時因為計劃生育政策十分嚴格,如果孕婦沒有準生證,將會被“引掉”。“引掉”的意思是指被打掉腹中的孩子。

許敏表達的意思是有兩層,首先她是有準生證的,其次沒有準生證是不能“合法”生孩子,更不能住進淮河醫院這樣的三甲醫院生孩子。

杜新枝有一個大女兒,智力有障礙,郭威也在北京臺的采訪中說過,杜媽告訴他,“再生我的話就是二胎,那時查得非常嚴,也沒有準生證,所以說只能等到1995年的時候”。

杜新枝在采訪和直播中關于準生證有兩段解釋。

第一次說自己是無意中懷孕的,沒有申請準證,提前住進了醫院。后來又說,當時在農村辦理了一個準生證,上面寫的是農村地址,但為了以后上城市戶口,這樣就和出生證上面的地址不匹配,所以找熟人辦了一個臨時的,這一段說的非常含糊,到底是準生證、還是戶口本,沒有說清。

總之,她沒有“正規”的準生證,因此被網友質疑,沒有準生證是怎么進入淮河醫院生孩子的?又扒出她在淮河醫院的“所謂熟人”,以至于“梳理整理”出了一份“人物關系圖”。當然真假還需最后調查結果公布。

2、出生證

許敏因為有準生證,所以她的孩子“姚峣”是有出生證的。

沒有出生證就不能上戶口,沒戶口就不能上學,以至于影響以后的學習生活。出生證對郭威來說非常重要。

1995年杜新枝“補辦”的準生證下來后,又找熟人給郭威辦理了一個95年的出生證(上篇文章已經說過),至于為什么是駐馬店,杜新枝解釋是因為他們在駐馬店生活,沒必要跑開封去辦理。所以郭威的“出生證年齡”比實際年齡小,這個事情郭威、杜家都知道。

3、死亡證

這個證,許敏不存在,但姚策應該有,他還沒有等到真相大白就帶著遺憾和不舍走了,一紙證明,讓他“不明不白”的來到這個世界,又“明明白白”的離開這個世界,只能一聲嘆息,天堂無需證明!

網友在整理杜新枝的采訪時有這么一段關于她經歷的記錄:杜新枝在淮河醫院生完姚策,然后抱著郭威出院了,但同時從醫院還帶走了一份非常重要的證件,那就是“死亡證”。

這個“死亡證”是誰的?

“郭威”的。

隨后,杜新枝抱著郭威住到了蘭考鄉下的親戚家,她單位的領導和她的父親去看望她時,父親讓把孩子抱出來讓大家看看,她卻對自己父親說,孩子死了,當時和單位一起的隨行醫生還對杜新枝進行了檢查,再加上“死亡證”,杜新枝的話被相信了。

因此這個“死亡證”被網友質疑為:留一手,防止郭威的親爹親媽來找他!

而關于這個所謂的“死亡證”其實網上沒有相關的照片證明。

個人認為不會,因為那樣太“玄幻”、“太專業”了,一對普通的夫妻,怎么會考慮得這么“周全”,前前后后,方方面面都想到了。

而且就醫院來說,無論是有親戚,還是有利益輸送,即便當時管理得不嚴,無論哪個職工都不會冒這么大風險辦理這么重要的證件,把一個活生生的嬰兒用一張薄薄的紙片給證明死了,然后憑空消失,再改頭換面,重新“出生”,成為一個全新的人,那和“殺人”有何區別,是明目張膽的犯罪,太匪夷所思了。

那么,究竟有沒有、是不是,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