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退休和企業退休有什么區別#

我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對象分為兩個部分,一是企業的在職職工;二是靈活就業人員。企業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在繳納養老保險時,企業職工是由用人單位和個人按比例繳費,靈活就業人員全額承擔繳費金額。除了這個區別以外,靈活就業人員和企業職工不存在本質上的區別。

從本質上來說,靈活就業人員和企業職工繳納的都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計入個人賬戶的比例是完全一致的,最關鍵的是養老金的計算辦法也是完全相同的,退休后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辦法也是完全一樣的,退休人員去世以后,家屬享受的遺屬待遇標準和計算辦法也是一樣的。

但任何事情都要本著一分為二的觀點來看待,即使是企業職工,個體之間因為繳費基數、繳費年限,退休地區不同,退休時間不同、退休年齡等不同,養老金的差異都是比較大的。同樣的道理,靈活就業人員和企業職工退休后,從總體的養老金待遇來相比較,還是有很大的差別的。但是這種差別不是因為養老金計算的方式而產生的,而是由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而導致的。

企業職工,尤其是國有企業的職工,由于工作相對比較穩定,職工的工資待遇每年都會有所提升。企業職工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比例繳費,用人單位繳費占了大頭,職工個人只是繳納的小頭,個人的繳納養老保險的壓力相對比較小,繳費年限相對比較長,絕大多數人都會超過15年以上。

企業職工繳納養老保險,是以本人的工資作為繳費基數,只有本人的工資低于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時,才能按照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凡是按照職工本人的實際工資繳納養老保險的,繳費指數都會高于60%,退休時的平均繳費指數至少也是60%以上,有的人還可以達到100%以上。

靈活就業人員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由于是全額繳納養老保險,雖然繳費比例要比單位繳費低4個百分點,但繳費壓力還是非常大。大多數人在確定繳費比例時,基本上都是選擇按照最低的60%,也就是養老保險的繳費下限作為繳費基數,如果再加上醫療保險的繳納費用,繳費的壓力更大。繳費基數低是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后養老金偏低的主要因素。

靈活就業人員為了降低自己繳納養老保險的經濟壓力,很多人都是將繳費年限目標設定在15年。但繳費15年只是社保法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也是辦理退休的繳費年限門檻。很多靈活就業人員,只要繳費年限達到了15年,雖然還沒有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也不愿意再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短,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少,是靈活就業人員養老金偏低的又一個因素。

綜上所述,靈活就業人員和企業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后,如果是在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個人賬戶余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退休年齡等條件相同的情形下,養老金是沒有區別的;但由于企業職工的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個人賬戶余額等在一般情形下都會高于靈活就業人員,所以企業職工退休后養老金待遇,總體上也會高于靈活就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