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死緩要比無期徒刑好”這個話題,在某搜索引擎中檢索到的網頁竟然有很多?!八谰彙笔俏覈缮系乃佬虄煞N執行方式之一,是緩期兩年執行的死刑,簡稱“死緩”。另一種是立即執行的死刑。

為什么會有死緩要比無期徒刑好的說法,是因為死緩在緩刑期間,如果認真接受改造,就會轉為無期徒刑,如果有立功表現還可以轉為有期徒刑,如果相對于無期徒刑的服刑十五年以上,態度良好,認真誠懇,便有機會轉為有期徒刑。而無期徒刑如果沒有減刑的話,就會面臨漫長的刑期。相比死緩改成無期的難度,無期變有期的難度要大一些,這就是所謂“死緩比無期好”的原因。

但無論怎么樣,死緩還是比立即執行的死刑要好的,因為畢竟還是有機會生存下去,甚至還有機會能夠走出監獄獲得自由。曾在一個平臺上看到一個視頻,說一個人曾經面臨最終是死刑、還是死緩的宣判,當聽到自己是死緩時,那時的心情竟然是“欣喜若狂”,因為能夠活下來了。

判了死緩也不是就和能夠生存下來劃上等號,如果在死緩期間犯錯、再次犯罪、不好好接受改造,將會被執行死刑。因此有些被判死緩的人,在監獄里往往會很低調,就是怕別人舉報他犯錯。

本文這個故事則是相反,一個人因為故意殺人而被判處為死緩,他不僅不珍惜這個機會,好好服刑、爭取減刑,而是進行了各種各樣的“作死”舉動,最終法院滿足了他的“愿望”,在判處死緩一年多之后,被執行了死刑。

這個人叫郭慶(化名),男,1982年3月12日,因犯故意殺人罪,由×市人民法院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經省高級人民法院核準后,于1982年6月16日投入省××監獄勞改。

郭慶在投入勞改后,毫無悔罪表現,拉幫結伙,充當獄霸,胡作非為,抗拒改造。

在獄中經常糾集犯人沈××、黃××等人策劃、組織斗毆,無故行兇打人,并不準被打者向管教干部反映情況,若不聽從,必遭再次毆打。因此,就造成犯人組長不敢管,管教人員調查了解時,無人敢講真實情況。在監獄一年多的時間,他們先后毆打犯人十二名。

郭慶還隨意違反監規制度,隨意進出監倉內大門,視若無人;公開在監舍內開小灶,把監舍 搞得烏煙瘴氣,無人敢管。

他的勞動態度也極差,經常不經醫生批準就休息,不經中隊管教干部同意就不出工。

郭慶還不服管教,辱罵干部,甚至揚言要報復殺害干部。1983年3月的一天晚上,獄政股股長批評他不參加學習時,郭慶竟暴跳如雷,對股長說:“你若要迫我,我就和你一起崩掉。”甚至還沖出大門,要對股長行兇。

鑒于郭慶的種種表現,1983年8月31日,××監獄黨委,根據罪犯郭慶在死緩執行期間抗拒改造的惡劣表現,向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對郭犯執行死刑的報告,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核認為,罪犯郭慶在死緩執行期間,抗拒改造,情節惡劣,查證屬實。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和1983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授權高級人民法院核準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的規定,于1983年9月8日核準對罪犯郭慶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注:文中圖片僅為配圖使用,與文中事情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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